陈同庆在狱中现身说法
广东省湛江市原市委书记陈同庆,据报道是“什么酒都敢喝,什么钱都敢收,什么人都敢用”,人称“三敢书记”。他爱看三级片、吃补药、玩“妈咪”,喜欢喝每瓶近千元的“蓝带”酒,又称“蓝带书记”。陈同庆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陈同庆调任湛江的第一天,就带着儿子、亲戚前来拜会当地的领导干部。人们说,从表面上看,是儿子、亲戚给陈同庆送行,实际上却是新书记为他们日后靠湛江发财铺路。
陈同庆的儿子陈励生,号称“走私汽车大王”,最有背景“水”最深。
陈励生1987年从北京航空学院毕业后,凭借陈同庆的权力和影响,先是搞假手续派驻香港,成为香港居民后再返回湛江成立假合资公司,疯狂走私,几年间就赚了几亿家财。1996年初,陈励生与邓崇安伙同李深等人在香港密谋走私汽车,从中牟利。邓崇安负责组织货源,陈励生负责在香港报关出口、发运及在湛江接取走私入境的货物,将之交给邓崇安,李深纠合张猗负责疏通关系报关,按每个集装箱7—10万元港币收取通关报酬。他们走私经常使用的手段是伪报品名及数量,如,1996年12月29日,他们用12个集装箱装运了68台汽车至湛江港,以汽车零配件报关,仅这一笔即偷逃应缴税款1300多万元。自1996年5月至1998年4月,邓崇安参与走私汽车车身2900余台,偷逃应缴税款2.3亿元;陈励生参与走私汽车车身1905台,另外走私柴油1万余吨,共计偷逃应缴税款1.7亿元。
陈同庆对陈励生的走私活动实际上扮演了保护伞的角色:为了给陈励生的走私货寻找销路,陈同庆不惜厚着脸皮到处打电话、拉关系;为了让儿子走私资金充裕,他施加影响,让湛江市政府出面担保在境外银行给陈励生的公司贷款4000万元港币。
“上梁不正下梁歪”,在陈同庆的影响下,湛江市一些政府官员也加入了“快速致富”的走私犯罪活动。原副市长杨衢青参与走私,他个人分得赃款40万元。他在任期间,还收受了李深54万元的贿赂;市打私办主任郑炳林亲自出马协调放私,心安理得地收受李深同伙李勇的贿赂;霞山区国税局与走私分子林春华合伙开办公司,为其提供虚假的增值税发票,使走私油合法销售。
最终,鉴于陈励生于案发后投案自首并坦白交代罪行,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陈励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陈同庆1999年入狱后,身着囚服低眉顺眼、举止卑微,一扫当年市委书记的气度。监狱考虑当时已近60岁的他有高血压、心脏病的身体状况,平常除了整理内务,安排他做些抄抄写写、分发报纸、编黑板报等工作。
陈同庆是怎样走上腐败之路的?
“我在三水每月拿到2000多元工资时,被调到高明,每月只拿1000多元;回到佛山领3000多元一月时,又被调到湛江领1600元一月。”“我专门做蚀本生意,总是从工资高的地方调到工资低的地方。”陈同庆说,“当了一世的领导干部,就领那么一点工资,付出多,得到的少。看到别人发财致富,自己心理就不平衡了。”
“我是湛江市委书记,虽然不去找钱,但钱会来找你,有的直接找,有的变换花样来找。”他开始从拒收、退回到接受。“社会风气都是如此,何必自命清高,拒人于千里之外。人总是有朋友的,人情难却,拿朋友的东西是礼尚往来。”这样的自我安慰带来了权钱交易的恶果。
湛江某县级市的一个副处级干部,三年间从送土特产到找机会送慰问金,送的钱越来越多,终于赢得陈同庆的好感,把他调到湛江市当市公路局副局长。“拿了别人的钱,心软呐!”陈同庆说。
“现在回过头来看,这其中一些人,交朋友、礼尚往来是假,瞄准我的权力,为个人谋私利是真。”“我担任湛江市委书记后,权力大了,吹捧讨好的人多了,不知不觉滋长了高人一等的特权思想,认为在湛江只有我管别人,没有人管我,对自己参与制定的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变成了只对下不对己。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道德防线慢慢崩溃,又离开了监督,脱离了制度,终于走上了犯罪道路。”陈同庆说。
说起儿子陈励生因走私罪与自己一样被判处死缓而坐监,陈同庆倍感痛心:“儿子是我家几代人中惟一的大学生。我没有管好儿子,背上了养不教父之过的历史责任。我和儿子的犯罪给家庭和亲友都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妻子身患多种疾病,病情加重,我的儿媳妇独自承担着一对年幼儿子的抚养责任……我对自己的罪过感到痛苦、内疚、悔恨。”
来源;重案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