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闽0581执1557号
潘建成、谢爱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秀明与被执行人潘建成、谢爱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裁定拍卖或变卖潘建成所有的址在石狮市新华三落埕门牌3号的房地产,并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或变卖。根据相关规定,本院向相关部门进行询价后,拟以297528元(大写:贰拾玖万柒仟伍佰贰拾捌元)作为该房地产第一次网络拍卖的起拍价。因无法联系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询价结果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五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石狮法院联系人:杨永聪,联系电话:0595-88617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