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王某因为父母的离婚在初二辍学,开始在社会上游荡。当时的王某还只是一个14岁的少年,可谁也没想到,这似乎平凡的一年,王某的人生已经开始滑入黑暗的深渊。
2005年9日夜深,王某习惯性地来到李小姐的单身公寓,准备报复前女友给他的屈辱。但李小姐不在家,王某在她的房间等待至深夜,仍不见人影。
凌晨1点,王某决定爬过阳台,进入隔壁407号房间偷窃。没想到,屋主黄女士醒来发现王某,大声问他来意。王某惊慌失措,冲进房间掐住黄女士,威胁如果叫喊就*了她。
黄女士的美貌引起了王某的施虐欲,他试图侵犯黄女士。但面对死亡威胁,黄女士竟然做出激烈反抗。王某双手掐住黄女士纤细的脖子,整整10多分钟。黄女士的身体在他眼前舞动,脖子上青紫的指印越来越清晰......
30多分钟后,王某确认黄女士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这才松开双手。他从黄女士的挎包里拿走一部手机和500元钱,锁上房门离开现场。
第二天,黄女士的丈夫发现妻子的手机一直占线,他连忙联系朋友前去查探。当他们推开房门时,黄女士已经变得惨不忍睹......
王某第三次杀人,但这次的残忍手段和残酷场面,超出了人们对一个“小偷”的想象。就在这个宁静的小区,悄悄上演着一场骇人的命案......
事实上,黄女士命案并不是王某的第一次杀人。早在14年前的2003年5月,王某就犯下了同样残忍的暴行。
那年5月,王某与朋友在宣威一家饭店喝酒,与张某发生碰撞后发生群架。王某一方吃亏,王某决定报复。当晚,王某尾随张某到其单独居住的四合院。确定张某熟睡后,王某拿起木棍和铁铲闯入房内。
接下来的一切,都变成了王某记忆中的场面:木棍砸在张某身上的声音,他痛苦的叫喊,以及房间里蔓延的气味。
可王某没有就此离去,他冷静地出去打了水,将身上洗净,又换上了张某的衣服。然后,锁上院门,消失在黑夜里。
第二天,张某被发现,但王某早已远去。这起命案成了悬案而王某彻底失去的理智,让他陷入了一步步扭曲的怪圈。
2002年,王某偶遇小学同学小伟,得知他母亲平日独自在家。一份复仇的计划在王某心中成型。多年前,小伟母亲杨女士曾当众训斥并推倒王某,给他的自尊心造成巨大创伤。
于是,一天,王某开始潜入小伟家对面楼观察,结果一直等到第三日下午才发现杨女士单独回家。第四日凌晨两点,确认无人后,王某爬上阳台进入厨房,抓起菜刀准备伺机而动。
王某一刀将杨女士撂倒,紧接着双手掐住她的脖子,直到她嘶哑的声音停止。复仇的快感,让他兴奋异常,便侵犯了已经死去的杨女士。
随后,王某冷静地将杨女士搬到浴室,折断手脚,塞入浴缸。然后打扫干净现场,锁门离开。第二天,小伟发现母亲的手机一直占线,请求朋友前去查看,才发现此骇人惨案。
除两起故意杀人案,王某还富有“传奇色彩”的盗窃生涯。他曾多次入室劫掠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的办公室,警方掌握其盗窃案至少30余起之多。王某似乎对挑战政法机关威严兴趣浓厚,但却未发现他盗窃过公安机关。
27岁的王某,由一个小偷蜕变成一个连环杀人魔和盗窃高手。他的犯罪生涯长达20余年,罪行极为严重。
王某是一个令人癫狂的罪犯,他残暴的犯罪手段和漫长的犯罪生涯,都让人捏起一把冷汗。将这样一个恶魔绳之以法,无疑是让社会松一口气。然而,如果我们的思考只停留在对王某这个个体的责难而不深入追究,很可能会错失重要的社会教训。
王某的人生道路显然是一个典型的激进化过程,从初犯开始逐渐升级到更加残忍的暴力犯罪。但在更早期,如果社会能给予他更多的关怀、引导和教育,他的命运是否会有所不同?
家庭环境的影响和教育的缺失,很可能成为推动他极端行为的重要因素。
王某两起最残忍的故意杀人似乎也与复仇心理有关,说明他在情感调控方面存在较大障碍,容易被怨恨与愤怒蒙蔽理智。如果他能得到及时的心理疏导和引导,能否避免后续的极端行为?
王某的行为显现出一定的反社会人格倾向,他蔑视社会规则与他人感受,追求强烈的刺激体验。这类人格特征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互动过程,如果在关键时期给予正确指导,能否产生不同的人格发展结果?要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对有这类倾向的少年给予及时的帮助。
总而言之,王某案后,让我们意识到单靠制裁还远远不够。
只有当社会的每一员都肩负起教养后代与帮助他人的责任,才不至于催生像王某这样“难以改造的罪犯”。这是这个案件留给我们的深刻思考。
参考资料:云南网:歹徒因童年琐事砍死同学母亲后辱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