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人身着“囚服”
在路上骑摩托车出行的照片
引发关注。
9日,西安警方通报称,
9月8日,工作发现,
本地微信群里流传一张图片,
图片中有两人身着
“西安市看守所”字样的“囚服”
骑摩托车行驶于
西安市电视塔旁的公路上,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经调查,
视频中身着“囚服”的两人为
侯某某(西安长安人)
和黄某某(西安雁塔人)。
两人通过某网店定制并购买了
印有“西安市看守所”字样的“囚服”,
随后身着所购“囚服”骑行于市内。
网上有“囚服”在售,并提供免费印字服务
该侯和该黄对其出于好奇、
标新立异的心理而做出的
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
公安长安分局依法对侯某某
和黄某某二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
对此,不少网友气愤:
以这种方式搏眼球,
让你如愿以偿!
也有网友建议
严查卖囚服的网店!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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