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3月30日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国辉为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正处级);
刘洋为承德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鹏为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潘晓勇为承德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杨国辉的承德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洋的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宝林的承德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鹏的承德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刘雁翔为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朱守仓的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铁柱的承德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中东的承德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朱彦兵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冉雪芳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祁春梅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范典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马莉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柴燕宏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刘连起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冯志宏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伟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慧娟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丽丽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海燕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祝宝森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张喜艳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高伶丽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钱丽艳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王静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张广全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闫鸿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陈晶洁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刘莹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王建刚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
免去:
王景林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柴燕宏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连起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孟昭鹏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祝宝森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慧娟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张广全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朱彦兵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祁春梅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冉雪芳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丽丽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海燕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高喜军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贾燕平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职务;
刘树国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邯郸
临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程泉山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3月29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临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程泉山同志辞去临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并报下一次临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临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张春国为临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郭建伟为临漳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李时亮为临漳县水利局局长。
任命:
吕新亮为临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马海燕为临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成举为临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丽娟为临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姜瑞海为临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陈爱军为临漳县人民法院南东坊人民法庭庭长;
冀韵海为临漳县人民法院柳园人民法庭庭长;
刘畅为临漳县人民法院习文人民法庭庭长;
申海波为临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郝章印的临漳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申海臣的临漳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免去:
刘文超的临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姜瑞海的临漳县人民法院柳园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敏的临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崔福印的临漳县人民法院南东坊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陈爱军的临漳县人民法院习文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冀韵海的临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畅的临漳县人民法院南东坊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梁英达的临漳县人民法院杜村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申海波的临漳县人民法院习文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来源:承德人大、邯郸新闻网
来源: 长城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