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东方女性2016-05-04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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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云南泼水节是很神圣的节日,他们每年的4月13日——4月16日为泼水节,人们会把这天视为最美好的,最吉祥的日子,比过年什么的,还要隆重哦。但是有些咸猪手就会趁这个时候,对一些妇女甚至儿童下手,进行猥琐,在大家都玩得正嗨的时候,有些人也不会去注意,这不,出大事了。
云南泼水节来源
泼水节是傣族最隆重的节日,也是云南少数民族中影响面最大,参加人数最多的节日。泼水节是傣族的新年,相当于公历的四月中旬,一般持续3至7天。第一天傣语叫“麦日”,与农历的除夕相似;第二天傣语叫“恼日”(空日);第三天是新年,叫“叭网玛”,意为岁首,人们把这一天视为最美好,最吉祥,最快乐的日子。
泼水节,亦称宋干节,4月13日——4月16日,已有700年的历史,是傣族、德昂族最盛大的传统节日。当日,泰国、老挝、缅甸、柬埔寨等国以及中国云南等地,人们清早起来便沐浴礼佛,之后便开始连续几日的庆祝活动。这期间,大家用纯净的清水相互泼洒,祈求洗去过去一年的不顺,新的一年带着美好的愿望再次出发。泼水节是傣族最隆重的节日,也是云南少数民族节日中影响面最大,参加人数最多的节日。泼水节是傣族的新年,一般持续3至7天。第一天傣语叫“麦日”,与农历的除夕相似;第二天傣语叫“恼日”(空日);第三天是新年,叫“叭网玛”,意为守岁,人们把这一天视为最美好,最吉祥的日子。
泼水节另一项引人注目的活动是划龙舟,跳象脚鼓舞和孔雀舞。那时是傣族新年的第三天,傣语称之为“麦帕雅晚玛”,节日的气氛达到了高潮。穿着节日盛装的群众欢聚在澜沧江畔、瑞丽江边,观看龙舟竞渡。
泼水节的活动内容丰富,其它的还有放高升、斗鸡、跳孔雀舞等,人们身着盛装,喜气洋洋,场面极为热闹。
云南泼水节袭胸图片
根据西双版纳州政府安排,今年泼水节的泼水活动在4月15日12时至14时举行,数万名群众和游客参与泼水狂欢,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不顾现场工作人员文明泼水的提醒,恶意泼水,甚至趁泼水时猥亵妇女。
当日14时许,来自昆明的年轻女子小李在景洪市泼水广场参与泼水活动时,遭遇到了不文明泼水行为。据小李回忆,她被一名男子对着脸部猛烈地泼水,眼睛怎么也睁不开。小李立刻蹲在了地上,这名男子就开始拉扯小李的衣服,并用手摸了小李的腰部和胸部。在现场执勤的便衣民警见状后,立即疏散人群,当场将该男子抓获。
经调查,该男子姓毕,系普洱市宁洱县人,在景洪打工。当日,他与4名老乡一起喝了1瓶半白酒,带着酒劲前往泼水广场参加泼水活动。目前,毕某因猥亵妇女,已被景洪市公安局处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而在今年泼水节上,景洪警方共抓获恶意泼水人员23名,1人被行政拘留,22人被警方训诫教育。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类似事件第一次在泼水节发生。去年泼水节,景洪警方纠正不文明行为36起,抓获猥亵妇女人员25名,并予以了训诫教育。2012年7月,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的嬉水节上,也有1名妇女遭人扒衣猥亵,警方后抓捕6人,但未公布最终处理结果。
云南泼水节:不法分子借混乱“揩油”
泼水节演变成“袭胸节”,狂欢过后,让人反思。早在今年3月,当地就专门下发文件,明确规定文明泼水,严禁以泼水为名侮辱调戏妇女;严禁堵截过往车辆围攻泼水;严禁使用高压水枪喷射泼水。警方也在活动当日加强巡逻防控,但依然无法杜绝不文明泼水现象。
近些年,泼水节因为许多的商业化运作,成为当地旅游品牌,每年都有数十万的游客来到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参与。随着参与人数的增加,难免会混进一些居心不轨者。此外,当地给泼水节打出“东方狂欢”的招牌,正迎合一部分需要刺激和狂欢者发泄的口味;商贩则在现场兜售高压水枪等违禁设备,给不文明泼水提供了“凶器”。
另一方面,警方在执法时,也面临取证难等问题。根据刑法第237条第二款,行为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根据刑法可以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但是,因为泼水现场十分混乱,绝大多数女性被“揩油”后根本找不到元凶,加上很多受害者羞于计较,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而从处罚力度看,由于这类行为达不到从重处罚的法律规定,绝大多犯案者被处以训诫教育,无法产生足够震慑效果。
警方表示,在对泼水节加强舆论引导同时,前来参加泼水节的游客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泼水节的时候出门尽量结伴而行,不要身着过于暴露和不便行动的衣服,不前往人群过于集中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