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浪莎股份公告称,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取消与艺人郎朗、吉娜签订合同。此前一天,该公司刚刚宣布二人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
对此,郎朗工作团队市场总监回应称,“这是在炒作,签的合约郎朗也不是代言人。”
据了解,此次合作浙江浪莎需支付代言费共计为275万元(含税),相当于浪莎股份2022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的27%。公告显示,200年前三季度,浪莎股份实现营业总收入2亿元,同比下降19.5%;净利润1004万元,同比下降了37.8%。
郎朗方否认是浪莎代言人:这是在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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