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印发了修订后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的相关待遇做了新的调整,其中主要完善了三项待遇,新增了一项待遇,一起看看。
上海对于独生子女父母达到退休年龄的,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奖励。对于没有参加社保的,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也可以获得奖励。
这次修订后,奖励标准仍然为5000元,不过更加清楚地说明了,这笔费用是由市级财政发放的。而以前有的人会误以为是社保基金支付。这样有了财政的兜底,独生子女父母的这笔钱也就更有保障了。值得注意的是,11月份,山东同样调整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其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可以获得不低于每月100元的奖励,这笔钱也由财政发放。
过去,上海对于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会分别发放不低于3000元和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金,不过有年龄的限制,那就是在独生子女未满16岁之前发生伤残或死亡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
而现在新的办法下,取消了这个年龄限制,无疑对于独生子女伤残和死亡家庭有了更好的照顾了。
根据新的办法,对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特别扶助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更加细化了。
其中,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实行动态调整。而今年,财政部等部门已经发布了《关于提高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460元,独生子女去世家庭,扶助金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590元。那么,上海预计也会有相应的调整。
根据新的办法,上海明确建立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包括医疗、援助、养老等在内的全方位帮扶制度。
这里的特殊家庭,指的是持有《特别扶助证》的,比如说是1933年以后出生或1933年以前出生但持有《光荣证》、且现无存活子女等的家庭。
像医疗方面,年满60岁以上的,每年提供一次规定项目的免费体检。
以上是上海11月份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做的调整的主要内容,应该说保障性更好了。此外,独生子女家庭还可以正常享受到其他的福利,比如说在独生子女满16岁以前,可以每月领取30元的奖励费,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对于2016年以前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的本地户籍人员,在子女满16岁以前还可以申请独生子女证,持有外地独生子女证的本地户籍人员,符合条件还可以更换成上海的独生子女证,而且不受子女年龄的限制。这点是非常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