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长在面对如何将自己的孩子一起带到上海来读书、或者是已经在上海就读需要市内转学的问题时,许多材料准备和流程不是很清楚。虽然2019年初转学时机已过,但是离下学期转学日子还远吗?考虑转学的家长们,赶紧先收藏起来~
转学申请条件
在上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
2.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
3.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
4.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5.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市居住的。
申办对象资格
1、入学:凡属本区常住户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的适龄儿童;
2、转学:在本市小学就读的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变动户口变更迁入本市的学生。
办理程序
1、入学:按招生通告到指定学校办理报名手续,由联合招生组审核、调剂后统一发放录取通知单;
2、转学:由学生家长向原校当面提出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联系单”;由学生家长直接与户口所在地对口学校联系;经转入学校核准同意,在“转学联系单”上盖章后,再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办理依据:
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基[98]第75号)。
办理地点:
全区各小学
办理期限:
1、新生入学报名根据市教委当年确定的时间;
2、转学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
转学所需材料
1.上海市内转学
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学生成长记录册;
学生健康卡、预防接种卡;
原学籍证明(电子学生证)等。
2.非上海市学校转入上海学校
学生的身份证明
户籍证明
居住证明(学生家长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
预防接种卡
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转学基本流程
第1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第2步: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第3步: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第4步:学生及家长持有效期内的相关材料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第5步: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学生及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第6步: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小学,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XX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准备转入民办小学,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可以转学的情况
情况1:搬家
全家迁居,或确有其他特殊困难须转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到9年级学生)。
本市迁往外省市,也就是迁出,到其他的城市去,比如说父母因为工作调动要长期出上海,带上子女。
外省市迁回本市,也就是迁入,回到本市。
本区县迁往外区县、或外区县迁回本区县,也就是跨区县搬家,比如从浦东搬到了松江,从宝山搬到了闵行。
特殊困难在法规中并没有明文规定,但参考高校转学和一些例子,主要指孩子患严重疾病和家庭出现巨大变故。
除此之外,还有两种比较特殊和少见的情况。
特殊情况1:民办转回公办
在民办学校里,有时学生完全跟不上教学,这时有的家长会让孩子回公办就读,这需要同时和民办、公办和招办沟通,但是没有特殊情况,只能回到原对口的学校或接受统一安排。在一贯制民办学校里,也有部分“劝退”回公办学校的情况。
特殊情况2:公办借读生学籍转入民办
在上海的学籍规定里,“借读”是指外来学生在本市就读,并不是指本市学生就读其他学校的特殊情况。但是在实际的小升初入学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借读到民办学校的特殊情况,既学籍在公办学校,学生在民办学校读书,这一般需要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双方同意才可以。
如果学生在民办成绩非常出色,可以申请将学籍转入民办,当然,也需要两方学校同意。但是这属于极其特殊的情况,很少出现。
不能转学的情况
情况1:同区内公办学校之间不能转学
同区内的公办学校之间,是不允许转学的,比如说你在杨浦的公办A校,要转到杨浦的公办B校,就不行。
不过,上海的浦东新区特别大,比如说从浦东的滴水湖一下子搬到外高桥了,还是同区,但相当于市区跨了几个区了,这种情况需要咨询教育局。
情况2:学生受处分期间不能转学
学生因为在学校里闹事,受了处分的时间段是不能转学的。
情况3:公办学生已入学后不能再转入民办
公办学生已经录取公办学校后,原则上不能再转入民办学校,当然,民办学校都是选拔的,如果当时没考上,现在读到一半让你转进去,是无法操作的。
注意事项:
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及学籍材料的学生;
本市学生转学,接受学校应将其编入原就读年级,不得擅自决定其升、留级;外省市转入的学生,学生可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学。因市政动迁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学期中途要求转学者,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办理转学手续。
最后附上去年年中各区转学的具体通知,供家长们参考:
考虑给孩子转学的家长早做准备更省心哦,最后希望宝贝们能如愿转入心仪的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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