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老龄化逐步加深,2023年迎来了退休高峰期,而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各地在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仍保障了独生子女父母的待遇,退休人员除了领取养老金外,独生子女父母待遇一定要了解,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上海市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发放标准!
根据上海市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60岁及以上人口为581.55万人,占23.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04.9万人,占16.3%。
而这里有一部分是独生子女父母,为了保障独生子女父母生活,缓解养老难等问题,根据上海市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前,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有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
而2016年之后将不再发放独生子女光荣证,就算只生育一个子女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目前全国各省市关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情况主要有以下四类:
1.按照固定金额一次性发放
2.退休时增发一定比例养老金
3.每月(年)按照固定金额发放,终身领取
4.没有相关奖励政策
上海市独生子女父母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一是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到子女年满16周岁为止,每月领取30元奖励费,有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承担,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政府承担;
二是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缴纳社会保险人员退休后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其他人员(女性年满55周岁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
三是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2004年4月15日以前办理结婚登记,未生育和领养孩子的,按照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10000元;
四是独生子女伤亡一次性补助金:独生子女发生伤残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政府给予不少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独生子女死亡的由户籍所在地政府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金。
上海市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独生子女伤亡一次性补助金,按月领取固定金额和一次性领取的方式,有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承担,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政府承担。相比其他省市,上海市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处于较高水平。
独生子女父母在当时响应号召生育一孩,应该给予适当奖励,而这部分人群现已老年,独生子女父母补贴可以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适当提高待遇标准也是情理之中。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具体发放情况,还要咨询所在单位或者所在社区、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