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一网通办网页,进入留学人员落户申报页面
这么多选项是不是头晕了,没关系,小R带你来理一理。
先来看看国(境)外学历学位,是否能够对号入座:
注:此处国(境)外学校排名以申报系统内名单为准
这就ok了?有的小伙伴很细心,好像还有那么几条不在这张图里,没关系,小R来补充一下:
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以进修、做访问学者方式申报的可选⑦
在符合我们上述学历学位条件的前提下:
1
如果你是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的可以选择:⑬,⑭
2
可选择其他激励条件:⑨,⑩,⑪
等等,还有一个“暂未归”,这个是什么?
这个“暂未归”全称应该为“为已回国的留学人员家属补办落户”,也就是留学人员在申报期间配偶及子女因长期在国(境)外“暂未归”的,回国(境)后可以申请补报手续。
有些小伙伴发现自己既可以...又可以...还可以...,到底该如何最优选择呢?那就让我们来看看下面的申报条件对应社保缴费月份及基数对照情况:
直接落户
①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⑨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留学回国人员
⑩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的留学回国人员
⑪持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认定函》的留学回国人员
⑱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满足试用期条件)
⑰高层次人才(国家、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相关计划入选者)
6个月(社保基数不限)
⑲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院校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满足试用期条件)
⑫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⑬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
⑭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积不超过3人)
6个月不低于1倍社平基数
②在国(境)外非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
③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
④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⑤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
⑥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的留学人员
⑦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的留学回国人员
12个月不低于1.5倍社平基数
⑧其他不符合《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款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介绍到这里,大家应该知道怎么去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申报条件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