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问答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初中毕业生(含随迁子女)、修业的社会青年,其中地理、生物毕业会考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级及其以上方可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艺术素质测评C等级及以上考生方可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D等级的考生可以申请一次补考,补考成绩合格为C等级)。
全市初中升学考试与初中毕业考试合并进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和体育学科中考总成绩作为考生升学的依据,升学考试成绩总分满分为78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各为150分(英语含听力口语测试30分),物理、化学学科各为10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各为50分,体育学科为30分。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成绩按2/3比例折算后,加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最终成绩以卷面得分×2计算)成绩,作为衡量初中生文化课毕业水平的依据,毕业考试成绩总分满分为 700分。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市教育局和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分别组织实施。
继续实行市直、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招生区域(以下简称“市直广陵招生区域”)和邗江招生区域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网上报名、统一发布招生简章、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更改志愿、统一考试阅卷成绩发布、统一录取 “五统一”。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各县(市)和江都区、邗江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县(市、区)范围(招生区域)内招生;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和广陵红桥高中在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生;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以及科技创新、信息技术、文学创作、英语口语特长生和体育、艺术专业特长生面向全市自主招生(面向各县<市、区>招生时占扬州中学面向该县<市、区>招收的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学生招生计划);宝应县画川高级中学国防班继续面向全市招收国防班学生50人;城区3所热点高中扬州中学、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以下简称扬大附中)、邗江中学(邗江中学今年新招收的高一年级学生在西区新城新校区就读,下同)实行部分计划跨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在2022年招生入学中实现同步招生,做到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时间一致,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生源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普通高中招收“借读生”、“旁听生”将无法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招收“借读生”、“旁听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及学生和家长承担。
各招生区域要将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70%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所有初中学校。扬州中学、扬大附中、宝应中学、高邮中学、仪征中学、江都中学、邗江中学“老七所”普通高中(以下简称“老七所”高中)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统一招生线(非指标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其他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在区域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热点优质普通高中的名单分别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市教育局根据各地中考情况以及确定的招生计划,确定各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录取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下的学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下的学生建立学籍。
享受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的考生,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要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会考成绩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在外市参加会考的考生,会考成绩合格一律转换成C等级,可以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但是不能享受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艺术素质测评C等及以上考生方可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D等的考生可以申请一次补考,补考成绩合格为C等级)。
各普通高中学校可以开展优秀运动员、艺术专业特长生自主招生,具体要求见《2022年扬州市普通高级中学优秀运动员、艺术专业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扬教发〔2022〕16号)文件,具体招收的学校要查看相关高中学校招生简章。
在“老七所”高中继续开展科技创新、信息技术、文学创作、英语口语等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报考上述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过该校校园网查阅招生简章。
第一,军人子女,按照《扬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试行)》(扬政联〔2014〕3号)办理。革命烈士子女加分政策,参照军人烈士子女执行。
第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市应急局市教育局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扬应急〔2019〕39号)办理。
第三,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扬教发〔2018〕11号)办理。
第四,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意见》(苏公通〔2018〕141号)办理。公安烈士的子女,中考录取时按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的10%加分投档;公安英模的子女,招生时加30分投档;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时加20分投档;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时加10分投档。
第五,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的考生加10分并计入中考总分。
如果考生同时符合以上五项加分中的多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经当地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第一、二、三、四项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考生达到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后加分投档。
面向县(市、区)招生:考生及家长登录扬州中学校园网,填报志愿。学生正常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配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如计划录满出现同分时,按语数外总分排序,如语数外总分相同,以语数总分排序,如语数总分相同,同分跟进。
面向市直学校和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生态科技新城及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学校的招生工作,由扬州中学严格依据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继续举办综合高中班,入学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一年级开设普通高中课程,一年级结束时由学校组织学生自主选择参加普通高考继续学习普通高中课程,或者选择到职教相关专业学习,转为职业中专学籍,参加职教高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控制综合高中招生规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今年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40名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生,其中,委托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养20人、委托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养20人,学制为五年,录取最低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升学成绩总分满分的80%。招生录取为提前批次,与普通高中志愿或职教志愿可同时兼报。6月4日组织考生线上面试,6月7—8日组织考生志愿填报,6月28日左右组织志愿录取并签订相关协议。学生在读期间的培养费、住宿费由市教育局承担,学生及家长须承诺毕业后回扬州市区域范围内各类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服务期5年。如委托培养学生未能在扬州落实相应就职幼儿园,按照招生协议由相应县(市、区)、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推荐就业。
市直广陵招生区域和邗江招生区域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网上报名、统一发布招生简章、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更改志愿、统一考试阅卷成绩发布、统一录取“五统一”。
网上填报志愿统一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2日,网上填报志愿确认截止时间是6月2日24:00。市直广陵招生区域和邗江招生区域的考生,6月20、21、22日可以到指定志愿更改地点进行更改志愿,考生所在学校在此期间不得组织学生集中到校或开展集体活动,不得阻止学生前往更改志愿;统一考试阅卷成绩发布、统一录取时间为6月29—30日。
2022年市直和广陵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问答
今年市直、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招生区域(以下简称“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高一新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共9所,具体学校为:
公办学校有扬州中学、扬大附中、邗江中学、新华中学、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市一中、红桥高中。
民办学校有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扬大附中东部分校民办学位、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
一是普通高中公办计划:招收高一新生4226人。其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3994人,面向其他区域招收232人。各校招生数分别为:
扬州中学:招收896人。分别是:
(1)面向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招收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135人;
(2)面向邗江区招收统招生27人;
(3)面向全市招收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46人;
(4)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688人,其中含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45人。
扬大附中教育集团:
(1)扬大附中:招收900人。其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820人、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苏教国际预科班”20人、面向邗江区招收统招生60人。
(2)扬大附中东部分校: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公办学位学生220人,按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收费。
邗江中学: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210人。
新华中学: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870人。
市一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590人(含招收宏志班390人)。
广陵区红桥高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540人。
二是普通高中民办计划:招收高一新生1555人。其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1325人,面向其他区域招收230人。各校招生数分别为: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民办计划650人(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590人、面向其他区域招收60人,其中“2+1”中加课程班和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130人)。
扬大附中东部分校:民办计划530人(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525人,面向其他区域招收5人)。
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民办计划375人(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210人、面向其他区域招收165人,其中国际班165人)。
今年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学校招收45人,市直广陵招生区域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在《2022年扬州市直和广陵区高中招生志愿表》中填写扬州中学志愿,不需要另外单独报名,被扬州中学录取后,由扬州中学严格依据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扬州中学、扬大附中和邗江中学3所热点高中在按照原有招生办法对原招生区域招生的同时,使用部分招生计划跨区招生。其中扬州中学27个招生计划(不含扬中创新班在邗江招生计划23人)、扬大附中60个招生计划,面向邗江招生区域所属初中学校招生;邗江中学安排210个招生计划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所属初中学校招生。上述3所热点高中进行跨区招生的,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安排在志愿录取阶段通过志愿录取,不进入网上市场招生。录取时“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如计划录满出现同分时,按语数外总分排序,如语数外总分再同分,以语数总分排序,如语数总分相同,同分跟进。
今年扬州中学、扬大附中开展科技创新、信息技术、文学创作、英语口语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报考上述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过该校校园网查阅招生简章。
2022年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学校有扬州中学、新华中学、市一中、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各普通高中招收优秀运动员和艺术专业特长学生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扬州市优秀运动员升学工作意见(2016年修订)>的通知》(扬府办发〔2016〕53号)和《2022年扬州市普通高级中学优秀运动员、艺术专业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扬教发〔2022〕16号)要求执行。
为帮助品学兼优而家境贫困的学生继续高中学习,并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继续在市一中举办宏志班,被宏志班录取的学生学习期间将得到一定的资助。市一中宏志班招生通过网上市场进行。
扬州中学继续开设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扬大附中继续开设“苏教国际预科班”,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继续开设“2+1”中加课程班和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继续开设国际高中班。
上述4所学校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的招生全部通过网上市场招生进行。国际班报名条件和初选办法见各校招生简章,需要提醒的是部分国际班有报名条件,有意愿报考的学生在进入网上招生市场前一定要及时向学校咨询具体的报名条件,以免错过填报机会。
今年继续举办综合高中班,入学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一年级开设普通高中课程,一年级结束时由学校组织学生自主选择参加普通高考继续学习普通高中课程,或者选择到职教相关专业学习,转为职业中专学籍,参加职教高考。
扬州旅游商贸学校综合高中班计划招生120人,扬州弘扬中专综合高中班计划招生470人。录取时间为6月29—30日。
今年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40名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生,其中,委托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养20人、委托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养20人,学制为五年,录取最低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升学成绩总分满分的80%。招生录取为提前批次,与普通高中志愿或职教志愿可同时兼报。6月4日组织考生线上面试,6月7—8日组织考生志愿填报,6月28日左右组织志愿录取并签订相关协议。学生在读期间的培养费、住宿费由市教育局承担,学生及家长须承诺毕业后回扬州市区域范围内各类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服务期5年。如委托培养学生未能在扬州落实相应就职幼儿园,按照招生协议由相应县(市、区)、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推荐就业。
第一,军人子女,按照《扬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试行)》(扬政联〔2014〕3号)办理。革命烈士子女加分政策,参照军人烈士子女执行。
第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市应急局市教育局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扬应急〔2019〕39号)办理。
第三,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扬教发〔2018〕11号)办理。
第四,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意见》(苏公通〔2018〕141号)办理。公安烈士的子女,中考录取时按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的10%加分投档;公安英模的子女,招生时加30分投档;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时加20分投档;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时加10分投档。
第五,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的考生加10分并计入中考总分。
如果考生同时符合以上五项加分中的多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经当地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第一、二、三、四项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考生达到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后加分投档。
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志愿填报手续,往届初中毕业生、修业的社会青年及在市区以外学校就读且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市直广陵高中招生区域招生的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或者由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学校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志愿填报时间:5月31日至6月2日。志愿采用网上填报志愿方式,网上填报志愿确认截止时间是6月2日24:00。
考生及家长应审慎选择学校,自主填报志愿表,学校不得干预或强迫。填报《2022年扬州市直和广陵区高中招生志愿表》(俗称“白表”)的考生,网上志愿填报后,学生及家长还可于6月20—22日到市区中招办(设在翠岗中学校园内)进行网上更改志愿(具体操作说明另行公布),在此期间更改志愿的机会只有一次。考生所在学校在此期间不得组织学生集中到校或开展集体活动,不得阻止学生前往更改志愿。更改志愿期间考生及其家长更改志愿签字确认后,不得再更改,由于填报志愿失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及其家长负责。填报职教系列志愿的考生,志愿填报后内容不得更改,也不得将职教系列改成普教系列。
今年普通高中志愿表增加了五年制高职和应用本科“5+2”项目(以下简称“5+2”项目)志愿,“5+2”项目为扬州高职校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5+2”项目和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两个志愿中最多只能选择1个填报“服从”,二者不兼报。
市直广陵招生区域高中阶段志愿分普教与职教两个系列。普通高中属普教系列,五年制高职、省属中专校、职业院校(含综合高中、“3+3”、对口单招班)和技工院校属职教系列。普教系列与职教系列(“5+2”项目志愿进入普通高中志愿表)互不兼报。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填报普教系列或职教系列,其中委托相关学校培养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可以与普通高中志愿或职教志愿兼报,报考其余的师范专业不可兼报四星级普通高中志愿及“5+2”项目志愿。
《2022年扬州市直和广陵区高中招生志愿表》(俗称“白表”)填报办法。
第一,看“除委托相关学校培养学前教育专业师范之外的师范专业报否”。如果填“是”,则不得选报“四星高中志愿”和“5+2”项目志愿,但可与东部分校公办学位兼报;如果填“否”,除可以填报四星高中志愿外,还可在“5+2”项目和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两个志愿中选择1个填报“服从”。
第二,四星高中志愿。考生在扬州中学、扬大附中、邗江中学、新华中学4所四星级高中中最多选择不超过3个志愿。四星高中志愿栏目虽然是平行志愿,但是有顺序,投档时按考生分数,依据A、B、C志愿顺序依次投档。
高中志愿填报后,学生家长必须在纸质志愿表和“告家长书”上签名。正反签名缺一不可。
特别提醒:考生所填每一个志愿,都必须做好被其中任何一个志愿录取的思想准备,一旦被某一志愿录取,就必须到该志愿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并由录取学校办理学籍,考生被志愿录取后,没有任何可能再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其他高中阶段学校也不得录取任何已经被志愿录取的学生,录取也无效,由此造成的不能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参加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高考等一切后果由录取学校和考生及家长负全责,并追究录取学校校长的纪律责任。
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新华中学3所热点优质普通高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统招生计划的70%作为定向指标,按照学生数均衡分配给市直广陵高中招生区域的所有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
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招生计划中的指标生录取时,按照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成绩控制在该校统一招生线(非指标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新华中学指标生录取时在市直广陵高中招生区域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四星级高中(无论指标生还是非指标生)、“5+2”项目、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录取时“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如计划录满出现同分时,按语数外总分排序,如语数外总分再同分,以语数总分排序,如语数总分相同,同分跟进。
指标生是分配到相应的初中学校,而不是指定到个人,具体享受的考生是谁,看填报该热点优质普通高中A志愿人数、中考成绩情况。在具体录取时,不管考生是谁,也不管考生是中考前填报还是6月20、21、22日更改的,只要是A志愿填报该学校(扬中、附中、新华)的,均一样按中考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如计划录满出现同分时,按语数外总分排序,如语数外总分再同分,以语数总分排序,如语数总分相同,同分跟进。
关于指标生资格。指标生仅限于初中3年学籍和就读均一致、地理和生物会考成绩都达B等级及以上,艺术素质测评C等级及以上,且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相关学校统招志愿的学生。第一,关于初中3年学籍和就读均一致。3年学籍,是指学生必须在初一新生入学当年的10月1日前(新生学籍一般在当年9月建立)在就读学校建立学籍,建立后不得转出、转入,从初一到初三3年内始终在该校;就读一致,是指学生3年都在建立学籍的学校完成课程学习、测试等学习环节,不得到学籍所在学校以外的学校参与课堂学习、测试等学习环节。第二,关于志愿填报。享受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新华中学指标生的学生必须在《2022年扬州市直和广陵区高中招生志愿表》中的“四星高中志愿”A志愿填写相关学校志愿,填写B、C志愿则不能享受所填学校指标生待遇。第三,考生的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第四,往届初中毕业、修业的社会青年及在市区以外学校就读且参加市教育局组织招生的初中毕业生由考试院安排到各初中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这类考生虽然由各初中校办理报名、填报志愿等工作,但不能享受指标生待遇。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升学的学生,按照省学籍管理规定转学至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参加中考,不享受报名所在地的指标生计划,也不占学籍所在学校(转入学校)的指标。第五,坚持指标生公示办法。各初中校必须在校内公示指标生资格条件和本校符合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名单,指标生录取后如有举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以作弊论处,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市直和广陵区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志愿录取与网上市场招生相结合。扬州中学、扬大附中、邗江中学(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所属初中学校的210个招生计划)、新华中学统招生、“5+2”项目、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学生均通过填报志愿录取,扬州中学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扬大附中苏教国际预科班及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实行网上市场招生录取(扬州中学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扬大附中苏教国际预科班招生其他方面要求见相关学校招生简章),网上市场招生办法另行通知。
志愿录取原则:“按分排序,遵循志愿”。考生要享受报考的四星级高中指标生待遇,必须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A志愿)填报该四星级高中。每所四星级高中在录取时,先录取非指标生,后录取指标生,录满为止。
按分排序是指“谁分数高,先投档谁”。按考生中考成绩进行排序,然后从高分向低分逐个投档。
遵循志愿是指“按考生志愿顺序投档”。先投A志愿,如A志愿被录取,则不再投B、C志愿;如A志愿未被录取,再投B志愿,依此类推。
网上市场招生的时间为6月29—30日,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6月29日,市中招办发布中考成绩。
通过志愿录取的学生凭《普通高中志愿录取通知书》于6月29—30日(最迟于6月30日下午5:30前)到录取学校办理新生注册登记并缴费,逾期作自动放弃入学处理,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未能通过志愿录取但中考成绩达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的学生(仅限于填报《2022年扬州市直和广陵区高中招生志愿表》的学生)凭《2022年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普通高中网上招生市场准入证》参加网上市场招生,通过网上市场招生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发给《网上市场招生录取通知书》,按照《网上市场招生录取通知书》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办理缴费和新生注册登记手续。
考生所在初中学校6月29日上午11:00前(主城区初中学校6月29日上午10:00前)须将《普通高中志愿录取通知书》或《2022年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普通高中网上招生市场准入证》全部发给学生,不得截留。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无市教育局发放的录取通知书的市直广陵招生区域的学生,各普通高中学校一律凭市教育局统一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为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稳定招生秩序,学校按规定招收的新生在注册登记并缴费后即取得该校正式学籍。已被志愿录取和网上招生市场录取的学生均表示该生已被学校录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包括已被其他高中学校志愿录取或网上市场招生录取尚未缴费报到注册的学生。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普通高中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高考。
告家长书中将进一步阐述有关高中招生政策重点,包括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办法,让学生和家长阅读、知晓,旨在方便各位家长、学生选报学校,避免因为不了解政策而产生误解,影响学生升学。
告家长书明确告知家长根据志愿选择学校是每位考生的权利,服从志愿录取的结果是每位考生应遵守的承诺。考生一旦通过志愿被录取,无论是否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登记和缴费,均不得再选择其他学校,其他学校的录取无效。同时,学生通过志愿录取后,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6月30日下午5:30)前到录取学校办理新生登记并缴费,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告家长书明确告知家长,学生在办理注册登记并缴费后,不得无故退学,不得再选择其他学校,其他学校录取也无效。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普通高中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高考。
告家长书公告了高中招生的序时进度,便于家长及时掌握招生进度,及早安排参与时间。
告家长书强调,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可选择扬州中学、扬大附中、邗江中学(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所属初中学校的210个招生计划)、新华中学、扬中树人、扬大附中东部分校、扬州市一中、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广陵区红桥高中,不能参加其他县(市、区)公办学校的报考录取工作,违规选报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参加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高考。
告家长书详细介绍了普通高中志愿表填报事项,包括志愿填报方法、确认方式、更改时间等内容。志愿网上填报后,由生源学校打印并由学生家长在《2022年扬州市直和广陵区高中招生志愿表》和《告家长书》上签名确认。考生及家长应审慎选择,自主填报,学校不得干预或强迫。学生及家长还可于6月20、21、22日到市区中招办(设在翠岗中学校园内)进行网上更改志愿(具体操作说明另行公布),考生所在学校在此期间不得组织学生集中到校或开展集体活动,不得阻止学生前往更改志愿。在此期间只能进行一次志愿更改,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由于填报志愿失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及其家长负责。
各位家长应该细致阅读招生政策,根据学生成绩、学习潜力和特长,谨慎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学校,认真填写志愿表,并签字确认。
2022年扬州市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问答
今年市区职教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2日,网上填报志愿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2日24:00。各学校将网上填报志愿打印,由学生及家长签名确认。市区各类学校、专业志愿分普教与职教两个系列。普通高中属普教系列,五年制高职、省属中专、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属职教系列(五年制高职与应用本科“5+2”项目志愿进入普通高中志愿表)。填报职教系列的考生分两条线填报志愿,即填报师范、五年制高职、省属中专校和职业院校(含综合高中、“3+3”、职教高考班)4个专业,或填报师范、五年制高职、省属中专校和技工院校4个专业,职业院校志愿与技工院校志愿互不兼报。
今年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3+3”是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现代职教体系建设项目,由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开展分段联合培养。前3年在中职学校学习,经转段考核合格后,后3年进入项目相应高职院校学习,不得转报其他学校。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职业学校不得擅自举办“3+3”项目。
“5+2”是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现代职教体系建设项目,由五年制高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开展分段联合培养。前5年在五年制高职学校学习,经转段考核合格后,后2年进入本科院校学校。
“五年制高职”学制5年,毕业发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毕业证书。五年制高职学生可以有以下三种途径升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获取本科文凭及学士学位。分别为专转本(通过全省面向五年制高职毕业生单独组织的“专转本”统一考试,经选拔后转入普通本科高校学习)、专接本自学考试(在五年制高职就读期间,接读自学考试本科,通过自学考试的途径,获取自考本科文凭)、专升本成人高考(通过参加成人高考,经选拔录取后学习本科高校相应专业课程,获取成人高考本科文凭)。
“职教高考班”(职教对口单招班)学制3年,属职业中专。毕业时参加普通高校面向职业学校的职教高考,可升入省内本、专科院校深造。往届职教毕业生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录取的新生和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同等性质。
“综合高中”新生入学后注册普高学籍,第一学年学习普高课程,第一学年结束时实行普职分流。学生可选择继续学习普高课程,保留普高学籍,参加普通高考。也可选择学习中职相关专业课程,转中职学籍,参加职教高考。转入职教的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其他“职业中专”学生毕业后取得职业中专毕业证书和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直接就业。有升学意向的,通过职教学业水平考试,也可以报名参加职教高考。
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见《二〇二二年扬州市直、广陵区和开发区普通高中、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生简章》。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国家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教深度融合,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标志着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入法治化阶段,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了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在制度上,学生上升通道已经打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更加顺畅,形成了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直通车”,接受职业教育不再是“断头路”。目前,职教高考制度日益完善,职业教育的升学渠道畅通。
我市职业学校专业门类齐全,包括土木建筑、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与信息、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等十多个大类100多个专业及专门化方向。具体详见招生简章。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学校和专业,具体专业见招生简章。未经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等上级部门批准,任何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不得举办幼师(含学前教育)、护理、农村医学等相关专业。
各职业学校都实施校企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与企业联合举办冠名班、订单班,合作招生、共同培养。采取引企入校模式,将企业的设备、生产线等引入校园,让学生在校内就能进行企业真实场景实习;采取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形式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深受企业及用人单位欢迎。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可以获得一定的顶岗实习报酬。
我市中职学校毕业生绝大多数都升入高校学习深造。部分毕业生凭一技之长直接就业,除在北京、上海、南京及“苏、锡、常”等经济发达地区知名企业就业外,随着大批外资合资及国内一些重大企业落户扬州,以及一批本土企业的发展壮大,许多毕业生选择留在扬州本地就业。我市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企业技术技能人才缺口大,职校毕业生供不应求,其工资待遇、劳动保障等与发达地区基本相近。
市教育局及各职业学校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坚持 “三全” (全程、全员、全方位)育人。广泛开展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开展成人、成才、成功教育,坚持“德智并修、德技并修”,提升学生的综合职业素养。开展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等优良品德和积极健康的心理品质。开展“双创”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服务学生终生发展。
国家实行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收学费(“3+3”“5+2”“五年制高职”前3年及“职教高考班”“职业中专”均免收学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参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确定,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向学生收取(民办学校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备注)。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每生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五年制高职后两年学生按规定缴纳学费并可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记者:刘冠霖 胡迪 肖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