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批准,余杭区纪委区监委对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原党工委委员、余杭区公安分局良渚派出所原所长王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王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王勇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余杭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余杭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勇开除党籍处分;由余杭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简历:
王勇,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余杭区公安分局勾庄派出所副所长;余杭区公安分局勾庄派出所副政治教导员;余杭区公安分局良渚派出所副所长;余杭区公安分局余杭派出所副政治教导员;余杭区公安分局余杭派出所政治教导员;余杭区公安分局基础防范大队大队长;余杭区闲林街道党工委委员、余杭区公安分局闲林派出所所长;余杭区良渚街道党工委委员、余杭区公安分局良渚派出所所长。
来源|杭州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