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法律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优酷公司称,被告乐视网未经授权,通过其运营的“乐视视频”APP、“乐视视频”PC客户端以及乐视网,擅自向公众提供涉案综艺《笑傲江湖第三季》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相关应用用户数量巨大,仅“乐视视频”APP在国内应用市场的下载量就高达3亿次。被告的侵权行为,分流了本应属于优酷的流量,严重侵害了优酷对涉案作品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了巨大损失。
对于此,优酷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590万元,律师费10万以及公证费3万元。乐视网辩称,优酷列举的涉案作品对外非独家授权合同,此外,涉案作品本身为综艺节目,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原告取证之时,离涉案节目首播已有1年以上。因此,乐视网认为,原告要求的赔偿金额明显过高。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查明,乐视网擅自在其视频平台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侵害了优酷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考虑原、被告协议到期后,被告继续提供涉案作品播放下载服务时间长达1年,主观恶意明显,以及被告通过多端口提供涉案作品,传播范围较广等因素,被告乐视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优酷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开支25000元。(文|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