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综合管廊自动灭火消防系统的选择、设计及建设,《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 50838—2015)的相关规定不够明确,一般需进行技术、经 济比选,并征求当地消防部门意见后确定,各个地方城市综合管廊消防系统的做法也不太统一。
目前常见的综合管廊自动灭火消防系统主要有悬挂式超细干粉系统、高压细水雾系统、水喷雾系统、气溶胶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系统灭火效率较高,对火灾可以实现早期抑制,并在火灾分区空间内长时间悬浮,实现全淹没方式灭火,系统简单,无需布置管网,同时系统对保护物基本没有损害,但大范围应用时,系统的可靠性降低、运行管理工作量较大、费用也随之增加。
高压细水雾自动灭火系统虽然灭火所用水量较少,但系统设计要求采用不锈钢管材,且需要单独设置消防泵房,初始投资相比较高。同时, 高压细水雾规范要求闭式系统每套泵组所带喷头数量不超过100 ,全淹没开式系统防护区数量不大 于 3 个,从而限制了其在综合管廊中的应用。
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安全可靠、造价相对较低、运行管理方便,但系统管道需占用部分管廊断面空间,需要 单独设置消防泵房。
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发生剂对金属具有腐蚀作用,气溶胶及其分解物极易造成二次污染。
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相对比较复杂,全淹没方式灭火,单个防火区间灭火剂用量较大,运行维护工作量大,不宜用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消防系统。
经过综合比较,超细干粉灭火系统更适合保障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