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元二年,太子李弘随唐高宗和武则天前往洛阳,猝死于合璧宫绮云殿,时年23岁。
高宗对爱子的死悲痛欲绝,下诏追谥太子李弘为“孝敬皇帝”,丧葬“制度一准天子之礼”,太子被追认为皇帝,这在中国封建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为什么高宗要破例呢?因为他太喜欢这个儿子了。李弘“深为帝及天后钟爱”,且“敬礼大臣鸿儒之士,未尝有过之地”。意思是说,李弘被立为太子后,在礼节上几乎没有犯过一点错。
李弘的宽厚仁贤是出了名的。
李弘向郭瑜学习《春秋左氏传》时,都不忍阅读里面关于“芈商臣弑杀君王”的故事,认为史书不该将这种有违伦理道德的事记载。郭瑜开导他说,“历史是一面镜子,读之可以正行”,但李弘还是从此不再读这类书籍。
李弘对臣属和百姓同样怀有一颗仁善之心。大唐征兵条例规定,凡“逃亡限内不首及更有逃亡者”,均会受到“身并处斩,家口没官”处罚。李弘认为条例太严,不合实际。他上书高宗,请求更改。李弘还曾请旨高宗“以同州沙苑地分借贫人”, 高宗称赞他宅心仁厚,答应了他的要求。
李弘3岁就被高宗封为代王,4岁立为太子。高宗为培养他,经常让他监国,并委派戴至德等大臣协助其处理朝政。
关于李弘的死因,很多人认为是武则天用鸠酒毒杀了他。
依据一,《新唐书》《唐会要》和《资治通鉴》中都记载了有关武则天毒杀李弘的传言。
依据二,李弘和武则天确实有矛盾,武则天有毒杀李弘的动机。
李弘曾上书高宗,奏请萧淑妃的两个女儿义阳公主与高安公主出嫁,而萧淑妃是武则天的死敌。
武则天为李弘选定杨思俭的女儿为太子妃,但尚未完婚,就被武则天的外甥贺兰敏之强奸。
李弘受高宗厚爱,多次监国并参与朝政决议,威胁到了武则天的大权。
那么,李弘究竟是不是武则天毒杀的呢?我认为不是。
首先,关于《新唐书》《唐会要》和《资治通鉴》这三本书所记载的内容。
《新唐书》和《唐会要》是有李弘被毒杀的记载,但这两本书大概成书于北宋,其中收录了很多唐代中后期人们的观点,当时的唐人对武则天多有偏见,认为武则天抢夺了李唐江山,甚至将武则天妖化成恶魔。
司马光对此说法也提出异议,认为“《实录》《旧传》皆不言弘遇鸩”。而且,司马光并没有在《资治通鉴》中明确提出,李弘是武则天用鸠酒杀死的。只是说:“弘之死,其事难明,今但云时人以为天后鸠之,疑以传疑。”司马光认为李弘的死有太多的疑点。
其次,关于武则天杀害李弘的动机,也显得太过牵强。
义阳公主与高安公主虽是萧淑妃的女儿,但两位公主并没有和武则天有直接冲突,况且李弘奏请将两位公主出嫁,主观上并非针对武则天,只是出于对两位公主的同情。武则天犯不着为这点小事动杀机,而且最后还是答应了李弘的请求,将两位公主出嫁了。虽然是嫁给了殿前当值的翊卫,但武则天也只是针对萧淑妃的。
太子妃杨氏被贺兰敏之凌辱,受害者是李弘。以李弘的个性,断不可能找武则天兴师问罪,何况杨氏和李弘尚未完婚,母子俩不会为一个没过门的妃子闹得你死我活。
要说李弘威胁到了武则天的权利,也不大可能。因为武则天当时已经和高宗并称“二圣”,手握大权,早就参与朝政决策,李弘根本威胁不到她。
那么,李弘究竟是怎么死的呢?
高宗在《赐谥皇太子弘孝敬皇帝制》中给出了答案:“太子婴沈擦,肤须其痊复,将逊于位。弘性仁厚,既承命,因感结,疾日以加。”李弘幼时就患有一种叫“擦”的病,也就是肺结核。这种病在唐朝是无法治愈的,加上李弘长期监国,太过劳累,最终不治身亡。
因此,李弘最终不是死于武则天的鸠酒,而是死于肺结核。
(参考资料:《资治通鉴》《唐会要》《新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