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保证麻精药品经营使用安全,防止发生流弊事件,今年以来,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加强对麻精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零售药店是否超范围经营麻精药品,是否建立完整供货方资质档案,是否严格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制度,是否按要求对含麻精药品复方制剂进行限量销售,是否对购药人员身份信息和购药信息及时上传“甘肃省零售药店重点品种销售监测系统”,是否同步拍照上传购药处方,是否对购药信息登记做到了一笔不少、一盒不漏,是否对所售出的药品能追溯到人。
二是加强对药品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使用麻精药品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麻精药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票据是否齐全,是否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是否做到票、账、物相符,是否按规定设置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精药品,是否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药品出入库及内部流转是否进行双人复核,报警装置是否运行良好,是否落实五专管理(专人管理、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是否凭处方使用、经药师审核和专人调配,处方医生是否具有特殊药品处方资格,是否有过期失效、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是否对过期、损坏的麻精药品登记造册,是否按规定报损、销毁。
三是加强对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的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根据《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管理办法》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规定,对维持治疗药品的供应、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药品质量管理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管理不规范情况,当场提醒告诫,加强风险防范,做到警钟长鸣,确保药品合法、安全、合理使用。与市禁毒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协调相关人员联合对全市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及有关医院进行督导检查,共同接受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国家级工作组现场督导检查,如实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共检查零售药店396户次,县级以上医疗机构17户次、民营医院42户次、个体诊所136户次,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68人次。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对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强化特殊药品信息化监管工作,加强药物滥用监测,加大对特殊药品的专项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持续提高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