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谁说了算?
A:公安局 B:检察院 C:法院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谁的级别高,谁的权力更大,谁听谁的,或者说谁说了算,你知道答案吗?
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当中,大家或多或少的都能接触到公安局、法院和检察院,不过大家接触相对较多的应该是公安局。
因为公安局下设派出所、交警队等相关部门,与老百姓打交道的相对较多。
很多人都知道,公检法这三个部门,都属于政法部门,但他们的具体职能和分工,自己还不是很清楚。尤其是这三个部门,谁的权力更大,更是模棱两可。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公检法三个部门,到底谁排在第一位?在实际工作当中,谁说了算呢?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者都属于政法部门,具体来说,公安局属于行政部门,但也承担着司法行政的工作内容。
而检察院和法院属于司法部门,具有独立的司法权,也就是说,检察院是否决定起诉,不受行政机关的干扰,可以独立做出决定。
法院对相关案件的判决,也具有独立的审判权,也不受其他单位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干扰。
大致来说,这就是三者之间的基本区别,但是不存在谁大谁小的问题,也不能够具体地说谁的权力大,谁的级别高,非要这样说,也不够科学。
其实总的来说,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这三者是这样一种关系,也就是: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比如说,公安局对相关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获取相关事实和证据,当侦查终结以后,公安机关会将刑事案件移送起诉到人民检察院。
由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到法院,当然,检察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说白了,如果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案件就不会再起诉到法院了,也就是说,嫌疑人不用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了。
但如果人民检察院决定起诉,那么案件就会进入到下一轮,也就是到了法院,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判决。
所以总的来看,这三者的关系都是各司其职,将自己分内的事做好,最后再达到统一目的,对案件作出最后的结果。
综上所述,“公检法”三个部门不存在谁的级别高,谁的权力大,谁听谁的这个问题。三者的关系是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关注@孙大圣理法、点赞、转发、评论!#公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