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天堂”,国内种子的第一站名不虚传,在搜索排名和影视资源方面他喊第二无人敢称第一。在“BT天堂”站长获刑后,部分网友甚至有点不舍。但无论光环如何,这都不是纵容盗版的理由。
据报道其站长袁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将大量影视作品的磁力链接、种子文件链接发布在其管理运行的“BT天堂”网站上,供网民点击下载以赚取广告收入。近期该案宣判,被告人袁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80万元。
曾几何时,“BT天堂”此类的种子网站不胜其数,枪版让网友们不用花钱就能坐享院线大片。如今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今天的互联网领域更是如此。毕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著作权得不到保护,那么创作者的动力就会下降很多,影视行业如此,出版行业和音像制品业都是如此。
过去像“BT天堂”这样的种子站,包括快播在内,很大程度上是打法律的擦边球。作为不直接提供内容的技术平台,它们往往会以“避风港原则”为免责事由--《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不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聚合的影视资源文件,很多都是用户自行上传,哪怕侵权,最终往往也是删除了事。但事实上,这种开放共享的模式,本身是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选择性适用。
同样是该法的第二十三条,明确提到,“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这就是知名的“红旗原则”,它意味着技术中性不能成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天然免责条款。
身为“BT天堂”的站长,当然不可能不知道平台有大量内容侵权。甚至可以说,与那些通过购买版权提供服务的视频网站相比,正是这些侵权的内容,构成了种子站的竞吸引力。既然是“明知或者应知”,还因此而获利不少,那被判有期徒刑就一点都不冤。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类似的种子站,包括此前的快播,提供的不只是盗版影视资源,还包括一些色情的视频。这种传播淫秽和色情内容的方式,危害更是无需多言。
不论如何,那些同情“BT天堂”站长的网友,在写下“好人一生平安”的祝福语时,也得意识到,只有尊重版权,为版权付费,才可能有更加丰富多彩的内容可供消费。纵容互联网的盗版,只会扼杀内容生产者的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