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在广西柳州市融安县,色魔陈某盯上了多名女孩,进行多次猥亵和性侵。
在4月初他残忍奸杀了一名10岁女孩,被当地法院判处死刑。
据了解,陈某在一段时间里一直在跟踪多名女孩,其中包括一名6岁的女童。
他常常对这些女孩进行猥亵和性侵犯,而这些女孩的家长们并不知情。
据悉,当时这名女孩正在外面玩耍,被陈某拐到一处偏僻地方后,遭受了惨无人道的性侵和杀害。
在经过审判后,当地法院判处陈某死刑,认定他的行为构成了猥亵儿童罪、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
而这一事件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谴责。
——跟踪被害人
18年中旬,一个悲剧发生了。
当时,一个叫做杨某的男子在外面闲逛。
注意到一个年仅10岁的女孩杨某丙独自一人带着一篮子百香果到自己家附近的水果收购点卖东西。
杨某恶念顿起,想要对这个女孩实施奸淫行为。
他是当地人,对地形非常熟悉,于是带着一把折叠刀躲在一旁的竹林里,等待着机会。
等到杨某丙沿着必经之路走到他所在的位置时,杨某向她冲过去,用刀威胁她,将她带到了竹林深处。
一个年仅10岁的女孩带着蛇皮袋装着卖出去的32元现金,沿着必经之路回家。
然而,在村后的瘦沙岭,她遭遇了一个恶劣的事件。
那时,一个叫杨某的男子突然从旁边的竹林中窜了出来,将她抱起,往山上跑去。
杨某丙吓得大哭大闹,拼命挣扎,但是对方却顺势扒下了她的裤子。
在这过程中,杨某丙敏锐地抓住了逃跑的机会,挣脱了杨某的控制,拼命往山下跑去。
这个年仅10岁的女孩勇敢地挣脱了恶徒的控制,并且奋力逃脱,可见她非常勇敢和坚强。
杨某丙的行为告诉我们,在面对危险时,我们应该勇敢地面对,并且采取行动来保护自己。
——警方追捕
当杨某丙的家人一直未见到他回来,便开始担心他的安危。
他们前往水果收购点询问,得到了卖水果得来的32元钱离开的说辞。
但是,杨某丙仍然没有回家,家属在村里村外四处寻找。
经过多次搜寻后,发动村人终于在鱼尾岭的草丛中发现了已经死亡多时的杨某丙。
杨某丙遍体鳞伤,父母看到后当即昏厥过去,周围的人们立刻报警。
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对杨某丙的遗体进行勘查,并进行调查。
整个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谴责,人们都对这种极端暴力行为表示震惊和愤怒。
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于法律和道德的思考,强调了法律的重要性和对于暴力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经过警方调查和法医鉴定,杨某丙的死亡原因已经得到确认。
而村里的人们也为杨某丙的离奇死亡感到震惊和痛心。
——抓捕嫌疑人
警方随即展开了周边布控和排查,逐户走访调查,希望能够找到杨某丙的凶手。
在调查中,警方发现了一个可疑的线索,村里的一个名叫杨某的人曾在杨某丙失踪的那天卖水果,并且拿了一笔32元的现金。
于是,警方开始对杨某进行调查。
10月初,警方找到了杨某,并对其进行了盘问。
但是杨某一口咬定自己没有见过杨某丙,也没有作案动机。
警方并没有轻易放弃调查,继续对周边进行排查,并开始调取监控视频。
而就在此时,杨某的父亲发现了儿子的衣服上有血迹,并逼问儿子,最终杨某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原来,当时杨某丙瞪着自己的眼睛看着他,让他十分愤怒,于是杨某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杨某丙的眼球刺破。
然后再朝着杨某丙的脖子猛捅几下,随后,杨某对杨某丙实施了奸淫。
事发后,杨某再次将杨某丙塞到蛇皮袋中,心中害怕事情暴露,于是采用了多种方式摔打蛇皮袋,意图彻底断绝杨某丙的生计。
最终,杨某将装有杨某丙的蛇皮袋抛尸于鱼尾岭的草丛中,随即逃离现场。
在警方的追查下,杨某最终在其父亲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愿意承担自己的罪责。
目前,警方已经将杨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凶手背景
杨某,男,89年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
由于文化程度不高,他只能继承老一辈人的土地,在家乡勤劳地耕种几亩薄田。
虽然生活贫苦,但他仍然保持着老实勤奋的态度,寄希望于通过种地和外出打工来过上幸福的生活。
然而,杨某内心深处却藏着一颗不安分的心。
他貌似是一个忠厚老实的人,但实际上却是一个淫魔。
他的思想和行为不受约束,总是不断地寻找刺激和快感。
这种心态让他渐渐地变得狂躁不安,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
这种状况对杨某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他无法安心种田,也无法专注于外出打工。
他的行为举止越来越奇怪,周围的人开始对他感到不安和害怕。
即使他试图掩盖自己的真实面貌,但仍然难以掩饰自己内心的欲望。
杨某是一个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人,他只守着几亩薄田,不肯去外面打工挣钱。
他的生活十分窘迫,也没有女人愿意嫁给这样的一个男人,导致他越来越不满意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懒惰和消极。
由于长期的孤独和生理需求,杨某的心理开始发生了变化,他开始对幼女产生了不正常的喜好和渴望。
在07年到18年之间,杨某多次骚扰、猥亵同村的幼女杨某甲、杨某乙等多人,这种行为十分的变态和猥琐。
然而,由于同村人来人往,杨某一直没有得逞,虽然他的行为引起了村民们的不安和警惕。
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无辜的幼女,也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和法律法规,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实施犯罪
心理的扭曲让杨某发泄在同村女孩身上,女孩杨某丙在挣扎逃跑的过程中,杨某掐住她的脖子,让她无法呼吸。
杨某丙渐渐失去知觉,瘫倒在地,杨某将她塞进蛇皮袋里,拎起来往山上走。
他走得很快,心急如焚,生怕被人发现。
到了山顶,杨某狠狠地摔下蛇皮袋,杨某丙痛苦地呻吟着,挣扎着要逃离这个可怕的地方。
然而,杨某再次掐住她的脖子,让她失去了反抗的力量,最终静静地躺在地上。
杨某感到一阵刺痛,他深深地意识到,自己犯下了无法弥补的罪行。
他的心情异常复杂,既害怕被发现,又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
他深呼吸几口气,试图冷静下来。
他想要将尸体埋掉,然而,他对这里并不熟悉,也没有带任何工具。
于是,他决定将尸体丢到了荒野之中。
杨某拖着蛇皮袋,往荒野深处走去。
他在不断地回头,生怕被人跟踪。
路上,他越来越累,但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他还是坚持着往前走。
最终,他找到了一个荒芜的角落,将蛇皮袋扔在那里,掩埋了自己的罪行。
这是一起残忍的凶杀案件。
据报道,当时,杨某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行径,不惜使用了最残忍的手段,将卖百香果的同村杨某丙杀害并奸淫。
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谴责。
据了解,杨某和杨某丙是同村人,原本应该是同胞之间的亲人。
然而,杨某却因为贪婪,为了获得卖百香果得来的钱财,竟然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对待自己的同胞。
这种恶劣行径令人发指,也让人们深感痛心。
当时,杨某对杨某丙实施了多次攻击,将其眼球刺瞎,又用折叠刀朝其脖子猛捅几下,最终导致杨某丙死亡。
之后,杨某甚至还对已经身亡的杨某丙实施了奸淫,并将杨某丙卖百香果得来的32元钱收入自己的口袋。
这种滥用职权的行为令人深感震惊和愤怒。
杨某杀害了杨某丙后,心中始终充满着恐惧和不安。
他担心自己的罪行会被人发现,也担心杨某丙还没死透,会在蛇皮袋中挣扎,暴露了他的犯罪行径。
为了彻底断绝杨某丙的生计,他采用了残忍的手段。
他踩踏、踹打、往山下踢,并摔打蛇皮袋,希望杨某丙不可能再活下去。
然而,他还是不放心,将装有杨某丙的蛇皮袋扔到了不远处的水塘中,并长达十几分钟后才捞出。
他带着装有杨某丙的蛇皮袋,抛尸于鱼尾岭的草丛中,然后匆忙离开现场。
这种残忍的行为令人发指,杨某完全没有顾及受害人的生命和尊严。
他的所作所为违背了社会伦理和法律道德,应该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
——法院审判
根据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年作出了刑事判决。
认定杨光毅犯有强奸罪,并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外,法院还责令杨光毅退赔人民币32元给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陈某某,没收其作案工具小刀一把。
但是,杨光毅并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年作出桂刑终326号刑事判决,维持了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定罪、责令退赔和没收部分。
但是改判杨光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杨光毅限制减刑。
这一审判结果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
一些人认为,死刑是对杨光毅罪行的应有惩罚,但另一些人则对死刑的执行提出了质疑。
他们认为,如果杨光毅有悔改的可能,缓期执行死刑可以给他一个机会。
但如果没有悔改的可能,死刑缓期执行只会延长被害人家属的痛苦。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最高法的指令下,于20年对杨光毅强奸案进行了再审,并作出刑事判决。
根据再审判决,杨光毅被认定犯有强奸罪,判处死刑,同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令退赔32元给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陈某某,并依法没收了作案工具小刀一把。
该判决已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
经复核后,最高法已核准了该案判决。
在再审期间,被害人的母亲陈某某向最高法提出了申诉。
经审查后,最高法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以确保案件公正公平地处理。
此次判决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对于强奸等侵犯人身权益的罪行采取严厉态度,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也为广大民众树立了正义和公正的信仰。
最高法认为,杨某犯下了极为严重的罪行。
他以发泄私欲为目的,经过事先预谋,采取了极端残忍的手段,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杨某丙实施了奸淫。
他不仅采取了掐颈、刺破眼球、捅刺颈部等极端残忍的手段。
而且在奸淫之后,将杨某丙装袋捆扎,用扔、踢、滚等方式将其带下山,并将其浸泡于水中,最终抛尸于山林隐蔽处。
这种残忍行为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尊严权和生命权,对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影响。
最高法指出,杨某的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
他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风尚,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杨某应当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最高法认为,本案中杨某的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
——结语
虽然法院可以酌情考虑减轻刑罚,但考虑到杨某的犯罪手段极端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无法减轻其罪责。
因此,最高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进行了复核,并维持了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原判。
这是对法律的公正维护,也是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公正回应!
杨某的犯罪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甚至超越了人类道德和伦理的底线,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其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冲击了社会公共安全的红线。
尽管杨某有自首情节,但其罪行危害性极大,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
因此,依法应当对其予以严厉惩处,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