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布洛克
开笔写罪案小说之前,劳伦斯·布洛克是不得意的学生——没有读完大学,没有一张学位文凭;还是不得志的作家——为软性情色文学杂志供稿,收入颇丰,但非其素志。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他接受了生平第一部长篇小说的邀约,说好是言情小说,略有膻腥,他写到一半却变卦了。结果他写成了一部长篇罪案小说,骨骼清奇,品味不俗。从此开始了他罪案小说家的生涯,至今已有五十几部长篇问世,获奖多多,公推为英美罪案小说第一人。
布洛克的罪案小说,明确承续哈米特、钱德勒的传统,是所谓硬汉派写作。哈米特以来的硬汉派写作,除了提升破案故事的文学价值,还埋伏着一条美国知识分子的抗议路线。哈米特本人就是一个坚定地与既成体制对抗的“硬汉”。
对此,布洛克心领神会。他的罪案小说主要有五个系列:谭纳系列、马修·斯卡德系列、雅贼系列、奇普·哈里森系列、杀手凯勒系列。五个系列就是五大主要人物。布洛克对这些主要人物的设计,很明显地表达了他对主流建制流行伦理的疏离和奚落。
他笔下的第一个侦探伊凡·谭纳登场就是美国的异见分子,行迹可疑,和世界各国的异议人士都有联系,被联邦调查局、中央情报局、国土安全部……长期监控,生计无着,日常收入来自替大学生、研究生代写论文的捉刀费。自我流放的谭纳是布洛克书中颇具悲剧英雄气息的主角。平心而论,他也是布洛克书中最脱离生活、刻画糟糕的人物。
马修·斯卡德系列在布洛克的小说里光芒四射,读者反响和舆论批评几乎一致喝彩,销售也极为成功。斯卡德确实是布洛克笔下最有深度的人物。
他的角色设定没有谭纳那么极端,但底色依然是浓浓的反建制黑。他原来是体制中人,警察局的侦探。一次和罪犯的枪战中跳弹打死一个小女孩,负疚终身。以后辞职、酗酒、离婚,当上一名没有执照的私家侦探,接案全凭心情,成交不立合同。女朋友是妓女,办案助手是古惑仔。身边人物十之七八是社会的下九流……
《八百万种死法》
《八百万种死法》是斯卡德系列中最负盛名的一部。主要事件是侦破一个妓女的凶杀案。书中比较奇特之处是四五个妓女及黑人皮条客的形象熠熠生辉,令人一新耳目。
这些妓女容貌姣好国色天香已经不在话下。不可思议的地方是她们人人都有超高的品位和才华。一位是诗人,一位是记者,一位是艺术家,一位是东方生活美学的推广人……她们的修养和见识会令二十一世纪的海上名媛无地自容。而黑人皮条客对非洲艺术的品鉴之精,藏品之珍,完全独步纽约。
这些有点反常的人物设置在小说中并不显得突兀。因为这一切发生在纽约。故事的都会传奇和纽约时空,正是布洛克罪案小说的另一大特色。
这也是硬汉派写作的一个传统:文学表现必须奠基于确定的都市根据地。哈米特有旧金山,钱德勒有洛杉矶,布洛克有纽约。《八百万种死法》对妓女和皮条客的美化,既有对建制外生活的欣赏,更是对纽约风情的认同。
八百万是当时纽约的人口数。《八百万种死法》的人文追求可以换成一个相对的书名《八百万种活法》。遇难的妓女曾经说过:“我把事情简化为两个选项,如果A不好,我就选B。但那不对。字母表里还有很多其他字母。”斯卡德嘟囔说:“她完全可以教哲学。”尊重多样化的存在、多样化的选择、多样化的权利,是布洛克全部小说的内在哲学,也是纽约的生活哲学。
顺便说一句,布洛克小说读起来顺畅,不别扭,即便别出心裁也不会失之荒唐,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布洛克的写作技巧:他非常喜欢也特别擅长用对话来交代故事,用对话来推动情节,用对话来彰显人物,用对话来传达观念。布洛克的小说对话,通常能理顺整部作品的叙述节奏,让离奇归于常情,不仅仅是调节气氛的炫技,值得再三玩味。
从斯卡德系列开始,越往后走,布洛克越不坚持僵硬的抗议姿态。不认同的底线他不会放弃,但小说更多表现生活本身的复杂和奇妙。建制从来就不是生活的全部。在纽约只要你选择得宜,建制就是生活中不必过虑的小硬块。
后出的雅贼系列中的雅贼伯纳德·罗登巴尔有两个身份,一是夜闯空门的小偷,一是珍版旧书书店老板。罗登巴尔常常偷窃时撞上大案,被迫做了破案人。他的日常身份,小偷代表对建制的不认同,书店老板代表纽约生活清雅的品味。硬汉派写作的抗议传统和都市传统在这里奇妙地妥协了。罗登巴尔比斯卡德要明朗讨喜很多。布洛克说,斯卡德代表纽约的黑夜,罗登巴尔代表纽约的白天。
1990年代,布洛克推出了他最后的系列,杀手凯勒。凯勒的人物设定最有意思。他是冷血的杀手,接单杀人,不问是非,没有任何道德考虑。但在日常生活里,他却是正派正常正直的好市民,乐于助人、尊重女性、喜爱动物、与同事(杀手经理人)关系融洽,他有集邮的癖好,是911后救灾重建活动的义工……
凯勒的设定是布洛克最后的盘问:职业其实是建制的一个局部。每个人都有可能以为自己是好人,或者力图做个好人,可是你从事的职业经得起道德良心的检验吗?银行家金融诈欺、警察贪赃枉法、律师颠倒黑白……每个人其实都是程度不同的杀手凯勒。反过来说,即便你是杀手凯勒,你也可以试图做一个职业以外、建制以外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