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宣传工作,提高家长及学生对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知晓率,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暂行办法》(黔发改收费〔2015〕2133号)、《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2023-2024学年度收费标准的通知》精神,现就金沙县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2023-2024学年度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金沙县教育科技局
2023年6月2日
编 辑|赵琳月
编 审|吴春妹
监 制|刘靖林
总监制|朱光伦
来 源|金沙县教育科技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