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灾乐祸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情绪,我们可能不那么愿意承认这种情绪,但我们中有谁没感到过这种情绪呢?
当那些伤害我们的人或罪犯很明显地在受苦,被“绳之以法”时,我们可能感到,为他们的垮台而高兴是正当的,甚至公开表示这种高兴。然而,在其他时刻,当那些并没有妨碍、伤害我们,也没有犯下任何罪行的人受苦时,我们同样也会感到高兴。在这种情形中,我们并不打算公然或私下表达这种愉快,甚至都不愿意承认。
德语中有一个描述这种情绪的词:“schadenfreude”,意思是“伤害的快乐”。很多语言中都有类似的词语,但英语中没有。我们有含义隐晦的词组,传递这种感受但其中不包含公然的快乐,似乎让我们承认有这种感受,承认这个感觉不错是很尴尬的事。
比如,我们可能会说“他自找苦吃”“我希望她倒霉”或“他完蛋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这些句子暗示了我们从他人的跌倒和霉运中感到某种道德满足。然而,这些表述通常并没有暗示任何真正的快乐。但是上唇僵硬、表情冷漠的幸灾乐祸仍然是幸灾乐祸。
如果我们认为某人活该失败,那么我们并没有认同这件事的发生,但可能从中获得了某种快乐。这可以被叫作正当的幸灾乐祸。在其中没有恶意,没有虐待的成分,也没有过分的残忍,只是一种正当的道德愉快。我们没有大声呼叫,但它出现时,我们看起来有着无可否认的满足感。就其本身而论,幸灾乐祸是消极的。我们决不会将不幸带给那些活该倒霉的人。我们可能会说,与其说我们的愉快以他人的痛苦为基础,不如说基于正义。
不正当的幸灾乐祸可能是最普遍的罪恶快感。不像正当的幸灾乐祸,它通常源出于妒忌。当我们看到或者听到我们妒忌之人完蛋了,这种妒忌会愉快地消散,只在心灵的某个黑暗的角落里留下一处暗影。换句话说,幸灾乐祸驱逐了妒忌的痛苦,留给我们的是不可否认的满意。
我们越思考幸灾乐祸,就越发意识到它有多普遍,无论是在个人层面还是集体层面。明星八卦让我们将名人看成和我们一样的人,不仅如此,他们比我们还糟糕。他们的失败就是我们的胜利,给我们带来了阵阵快感,就像在下午三点看肥皂剧时将肥仔快乐水下肚。这是羞耻狂欢的变种,我们离他们的羞耻很近,但没有过近,于是我们可以看到、感到它,却没有任何紧缩和收缩感,也不担心会将自己暴露。名人的失败充斥着新闻版面,而那些新闻网络,也主要是由无所不在的、强有力的幸灾乐祸文化喂养的。
其他人的失败放大了我们没有失败的事实,因此,幸灾乐祸确实给我们注入一剂免疫针,而这种免疫又给了我们很小的但显而易见的快乐。当我们听说不是我们有问题时,又伴随着某种安慰。
大部分的幸灾乐祸都源于我们感到的胜利——这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此时,别人的困扰和失败以某种方式提升了我们的生活质量。这种感觉越好,我们投入就越充分。在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也可以见到这种情形:小孩子获得别的小孩很想要的东西时,会表现得很快乐。这种情绪的高潮可能令我们兴奋得发抖,纵然获得它需要付出代价。
在我们长大之后变得更世故后,我们幸灾乐祸的能力深化了。尽管我们仍然受竞争和相应的妒忌驱动——伴随着正义感,但现在我们可以做出很细微的区分,就它包含的他人的失败而言。这其中可能混合了一种很浓的羞辱他人的能力。如果我们自己很容易被羞辱,那么我们不仅会通过攻击他人,还会通过锤炼我们幸灾乐祸的能力,来抵消这一点。
我们的正义感和我们幸灾乐祸的倾向是直接相关的。如果我们感到别人的行为不义,那么比那些没有做出此等行为的人来,我们更可能对他们感到幸灾乐祸。在幸灾乐祸中,我们扮演高高在上的法官。他人的不幸就是对他们的判决,这个判决让我们愉悦,因为我们的价值体系就是由这一力量支撑的。有时我们会问别人:“你愿意是正确的还是快乐的?”可能我们忘记了正确(或表面上的正确)也有令人相当快乐的时刻。
那么,我们能为幸灾乐祸做什么呢?首先,对此有足够的觉知,一旦它露头你就能命名它。然后将充分的注意力带入你幸灾乐祸的感受中,不做对错评判。那些在我们之内催化幸灾乐祸的事物,涉及很多道德立场——这可能与我们宣称的何为道德是矛盾的。为了探索幸灾乐祸就要探索我们的道德,明晰何为我们认为的正义。
本文节选自《情绪亲密:唤醒19种情绪的神秘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