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名古屋至东京高速路休息处的分类垃圾箱。|视觉中国
第一类:可燃垃圾
厨房垃圾(菜叶子、剩菜剩饭、蛋壳等“生垃圾”),不能再生的纸类(餐巾纸,面积大于明信片的纸张属于“资源垃圾”),木屑及其他(小棒棍、花草、烟头、湿毛巾、尿不湿、宠物粪便、宠物用灰沙、干燥剂、抗氧化剂等)
方法:厨房垃圾需要沥干水分用报纸包好;棍棒类砍成约50厘米的长度捆牢;食用油或废油需要用抹布擦干净,瓶口用报纸封堵;牛奶盒尽量回收到设在超市门口的回收箱。
第二类:塑料瓶类
饮料、酒类、酱油等塑料瓶(装饮料、果汁、茶、咖啡、水等的塑料瓶),酒类(日本酒、烧酒、料酒等塑料瓶);酱油、食用油、沙司、洗洁精的塑料瓶属于“可回收塑料”
方法:拧开瓶盖,揭掉塑料商标,用水洗净瓶内,压扁瓶身,装入透明或半透明塑料袋里。
第三类:可回收塑料
商品的容器或包装袋,蛋糕、蔬菜的包装袋,方便面的包装袋,洗发水、洗洁精的瓶子,蛋黄酱塑料瓶,牙膏管,装洋葱或橘子等的网眼口袋,超市购物袋
方法:洗净并撕下附着在口袋上的东西,剪开蛋黄酱或番茄酱的塑料瓶将会利于清洗;瓶罐的塑料盖也属于可回收塑料;装食物的发泡包装尽量回收到设在超市门口的回收箱。
第四类:其他塑料
容器、包装以外的塑料,录像带,CD及其盒子,洗衣店的口袋,牙刷,圆珠笔,塑料玩具,海绵,拖鞋、鞋类,布制玩具等
方法:含有金属或陶瓷的物品属于“不可燃垃圾”,软管类需要剪成30厘米的长度。
第五类:不可燃垃圾
陶瓷类(碗、陶瓷、砂锅等),小型电器(电熨斗、电吹风),其他(耐热玻璃、化妆品的玻璃瓶、保温瓶、溜冰鞋、雨伞、热水瓶、电灯泡、一次性取暖炉、一次性和非一次性打火机、铝制品、金属瓶盖等)
方法:耐热玻璃、化妆品瓶与其他玻璃的溶解温度不同,故不能一起回收,需视为“不可燃垃圾”;一次性打火机必须用尽。
第六类:资源垃圾
纸类(报纸、宣传单、杂志、蛋糕包装盒、信纸、硬纸箱等),布类(旧衣服、窗帘等),金属类(锅、平底锅、金属制罐子),玻璃类(酒类、醋、酱油等液体包装瓶、玻璃杯、玻璃渣等)
方法:硬纸箱需要折好,报纸杂志等用绳索捆牢;喷雾器瓶子必须用尽,在无火且通风的地方将瓶身凿开若干小孔;啤酒瓶尽量返还商铺。
第七类:有害垃圾
荧光棒、干电池、体温计(用水银的体温计)、充电电池等
方法:有害垃圾与资源垃圾必须装入不同的垃圾袋;装有荧光棒、干电池、体温计的垃圾口袋上必须注明“有害”二字;未使用水银的体温计属于“不可燃垃圾”;充电电池尽量回收到商铺的回收箱。
第八类:大型垃圾
家电回收法规定范围内的电器(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冰柜),家具,家用电器(柜子、被褥、电磁炉、炉子等),其他(自行车、音箱、行李箱等)
方法:处理大型垃圾需要打电话预约,并支付一定数量的垃圾“处理费”。
作者:文汇报驻东京记者 刘洪亮
编辑:陆益峰 吴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