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遇到客户咨询这样一个问题:“如何实现快速离婚?”离婚有两种路径,第一种是签了离婚协议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第二种是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离婚。
很多客户的第一选择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但是民法典施行后有30天的冷静期,在这个期限内往往会产生变数。客户好不容易和对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又担心对方在离婚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申请。终于熬过了冷静期,对方又反悔不去申请发给离婚证。等到拿到离婚证后,发现事情还没有真正结束,又拉开了争夺孩子抚养权、起诉支付抚养费、分割共同财产等一系列的大战。
于是客户便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有没有比到民政局更快的离婚方法?有没有比签离婚协议更好的救济措施?“作为长期代理婚姻家事类纠纷的律师,我们认为客户的担心完全不多余且很有必要,说明这类的客户有防范风险的意识。客户希望快刀斩乱麻,担心时间久了,对方会反悔,会有更大的麻烦。
很多客户有这样一种误解,认为到法院诉讼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其实到法院诉讼未必要开庭,而离婚案件涉及当事人隐私,可以申请不公开开庭,裁判文书也不会网上公布,所以完全不用担心离婚会闹得满城风雨。即使在对方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也可以与对方沟通后向法院起诉,不用等30天的离婚冷静期。法院立案后或者立案前即可以开展调解,调解离婚法院会制作调解书或者调解协议,一方不履行调解书或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减少了双方再次争夺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分割共同财产的可能性。
退一步讲,即使对方反悔不同意离婚,你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可以根据你提供的证据来判决离婚。当然如果你不懂离婚的流程或者觉得处理起来很麻烦,也可以委托律师参与离婚的全过程。如果你对离婚流程有什么疑问可以给我私信,看到消息后会第一时间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