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傍晚,海航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债权人申请法院对集团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一种保护措施,而非破产清算。29日深夜,海航系旗下的上市公司也密集发布公告披露相关事项。
声明显示,海航集团当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书,主要内容为:相关债权人因海航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申请法院对该集团破产重整。海航集团表示,将依法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积极推进债务处置工作,支持法院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海航集团表示,自2020年2月29日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成立以来,海航集团在联合工作组的全面协助、全力推进下,有效防控风险、切实维护各方利益,确保了航空主业安全运营,实现了全面复工复产,做了大量工作。目前,联合工作组已经完成尽职调查工作,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制定了风险处置工作思路和方案,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据海航集团官网介绍,自1993年创业至今,海航集团经历27年的发展,从单一的地方航空运输企业发展成为跨国企业集团。资料显示,海航集团旗下参控股航空公司14家,商用机队规模近700架,为中国第四大航空集团。
据了解,海航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将通过债权转移、股抵债、留债展期清偿等多种方式降低负债水平,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利益;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为公司发展带来新的资金支持,企业能加速重回健康发展轨道;采用“时间换空间”策略,给予企业一定发展时间,股权价值也将进一步提升。
破产重整是一种保护措施,而非破产清算。破产重整重在重整,企业法人资格不注销,继续存续,企业并不是关门大吉、退出市场,而是通过对债务人企业实施债务、资产、业务、股权、管理等全方位的重组,找准企业出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改善公司治理机构,化解公司债务负担,让企业法人资格不注销,在继续存续的同时可以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实现对企业的挽救。因此,破产重整中心不在“破”,而在“立”,也可以看作“重生”。
本次破产重整的总体愿景是:重整实施完毕后,海航集团体系内上市公司继续维系上市资格,消除对资本市场的潜在重大震荡,全体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未来有望获得更有价值的回报;全体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妥善安排,避免债务风险传导、蔓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并且债权人还可以通过抵债获得的股票、信托份额持续享有重整后海航集团发展红利。
目前,海航系旗下共有9家A股上市公司,它们分别是:海航基础、供销大集、海航投资、渤海租赁、海航科技、*ST海创、海航控股、海越能源及*ST东电。1月29日晚,海航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密集发布相关公告,披露海航集团被申请破产重整这一重要事项。
比如,海航基础公告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29日收到海南省高院送达的通知书,海航集团债权人向海南省高院申请对海航集团进行重整。截至本公告日,海航集团尚未收到海南省高院正式受理重整的裁定书。重整申请是否被海南省高院受理、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重整申请被海南省高院受理,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
海航基础公告还称,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海证券报记者 邵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