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讨论决定开发区党的建设、发展规划、经济管理、投资促进、企业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2.加强开发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3.建立健全“两新”党组织,发挥“两新”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加强对开发区管委会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运营企业的领导,支持和保证开发区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自治组织依法依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5.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推荐、提名、任免和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落实党的人才政策,抓好优秀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服务工作。
6.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本市有关开发区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开发区各项基础设施和公用、公益设施监督管理;协调落实开发区土地管理,掌握土地利用使用情况。
3.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健全招商引资制度,整合招商引资资源,搭建招商引资平台,为驻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4.协调落实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5.负责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生态环境管理,督促指导驻区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6.负责开发区财务预决算、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并协调做好开发区企业税收征管等工作。
7. 负责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各项统计工作。
8.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9.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职能转变。
(1)开发区管理机构要突出主责主业,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首要任务,集中精力抓好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交由属地街镇政府(办事处)承担。
(2)厘清开发区管理机构与运营公司职责边界。开发区管理机构负责开发区的政策制定、发展规划、投资促进、企业服务等工作,运营公司负责开发区的开发建设、投融资、招商引资、专业服务等事项。
(3)开发区行政执法,依托区职能部门和所在街镇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