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的长期防控给患者及家庭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国家、地方财政和医保部门为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糖尿病、高血压等慢病患者给予了极大的政策支持,今天要讲的就是如何办理门诊特病、慢病。
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是医保部门为减轻部分患有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参保人员经济负担而实行的一项门诊报销政策,是普通门诊和住院治疗之外的一项特殊政策。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之后,参保人员在相应疾病的的诊治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基本医保按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有关规定进行支付。
由于不同的省市会政策及申报流程有一些不同,糖友们具体还要参考当地的流程走哦,多是大同小异,糖友们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考看看:
参保职工或委托人持申报疾病相关资料、社保卡 → 到定点医院医保办填写《省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疾病申报表》 → 医院医保办审核资料并将信息录入系统 → 系统出具申报受理单 → 相关科室专家鉴定申报资料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 医保办根据申请表录入鉴定结果 → 通过者,打印门诊特殊疾病申报确认单(填写特殊疾病专用证) → 次月享受慢性病待遇 → 未通过者,领回申报资料 → 资料准备充足后再次申报。
①居民合作医疗慢病申报流程
准备两张一寸免冠照和身份证复印件,持有效医保卡到所在镇街社保所填写慢病申请表。
在指定时间到指定二级、三级医院集中体检。
二十个工作日到镇街社保所领取“慢病卡”。
②职工医保特病申报流程
准备两张一寸免冠照和身份证复印件,持有效医保卡到参保所在区医保局填写特病病申请表。
在指定时间到指定三级医院集中体检。
次月20号到医保办事大厅领取“特病卡”。
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备案的患者,到医院大厅医保咨询窗口领取《备案登记表》,由主治及以上医师出具疾病诊断书,经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符合申报条件的患者进行备案登记,登记完成后即可享受相应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
患有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单》,附上有关病历资料(如检查检验报告、疾病证明或出院小结等),经医保服务站、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生效,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也可在院内直接办理,具体可咨询医保服务站。一般情况下,办理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后,长期有效,无需每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