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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网讯(记者杜培清 通讯员熊慧)7月5日,咸宁城发停车场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调整道路停车泊位及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对公司经营收费的26条道路3301个临时停车泊位及26处停车场2649个泊位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7月15日起停车免费时长调整为30分钟,同时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优惠取消。
根据发布通知,一类区域(银泉大道、潜山路、桂花北路、金桂路、泉塘路、谭惠路、桂花路、体育路、邮电路、茶花路、八一巷、南大街、文笔大道、书台街、万年路、永安大道):收费实行累进计时收费,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停车超过30分钟至1小时之内收费2.5元,停车超过1小时至2小时之内收费5元。2小时后,收费标准为每泊位每小时3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单车单泊位累计计时最高收费不超过25元。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
二类区域(咸宁大道、南站路、淦河大道、长安大道、青年路、三江路、金泉湾路、银桂路、聂家湾路、双峰路):收费实行累进计时收费,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停车超过30分钟至1小时之内收费1.5元,停车超过1小时至2小时之内收费3元。2小时后,收费标准为每泊位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单车单泊位累计计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6元。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
另外,根据市发改委7月1日《关于咸宁智慧停车项目收费相关意见回复》,前期批复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停车场停车收费中涉及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优惠事项一并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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