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再度被传“破产”。11月30日,中城院要案中心发文称,已和协同律所一道,帮助供应商同时向十七市人民法院申请苏宁易购破产清算,法院已开始审查,未来两周形势便可明朗。
中城院要案中心表示,苏宁易购拖欠中小微企业数百亿货款,违反中央政策、违反国家法律、违反契约合同、违反商业伦理,不依法依规处置,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该公司存在1334亿长期负债、1080亿流动负债,200亿违约金融债务、296亿违约应付款项,没有能力来偿还。根据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第二条和第七条规定,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其破产清算。
中城院要案中心也透露,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的五批破产清算申请已经超期,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既不裁定受理,也不裁定不予受理。
中城院要案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苏宁易购8月15日发布的上半年财报中,披露了违约应付款项296亿,这些主要是供应商的货款,而这还只是本金,没有算利息和维权成本,数百亿是符合事实的,更为具体的明细苏宁易购作为上市公司有义务披露,但拒绝披露,这也是我们申请他强制退市的原因之一。”
中城院要案中心官网显示,该机构是中城百亿产业研究院下设从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论证和探讨的法律服务机构,总部位于北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所属行业为法律咨询服务行业,中城百亿产业研究院是法人型智库研究机构,下设要案中心、科创中心等直属单位,拥有法律咨询(律师执业活动除外)资质。
记者就此事咨询苏宁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苏宁易购正常运营。
今年以来诸如苏宁易购破产清算、被收购的传言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今年7月6日凌晨,苏宁易购在官方微博中发表声明称网传“苏宁易购破产清算”系谣言,并表示公司经营一切正常。数月后,11月9日,苏宁易购再次发声否认网传“被供销社收购”传闻。
11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案号为“(2022)川10破申3号”的有关苏宁易购的破产审查案件的信息,受理审查法院为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为内江锦华物流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是内江苏宁物流有限公司和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文书显示,内江锦华物流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事项理由为“被申请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显缺乏清偿能力”。对此,苏宁回复媒体称,该案件本身是内江锦华物流有限公司诉内江苏宁物流有限公司的纠纷案件,不涉及苏宁易购集团,并非苏宁易购集团被申请破产。截至11月22日上午10点,在苏宁将欠款付清后,该案申请人内江锦华物流有限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撤回申请。
苏宁易购2021年年报显示,由于未履行银行借款中的约定条款,公司触发了部分银行借款中的违约或交叉违约条款。截至2021年末,以上违约事项,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提前偿还共计191.05亿元本金和利息。同时,因为资金严重短缺,公司大量应付款项逾期。截至今年3月末,逾期未应付款项金额合计达322.39亿元。
潇湘晨报记者申潇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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