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办、检察院工作人员现场查看问题整改情况。单位供图
河长办、检察院工作人员现场查看问题整改情况。单位供图
为进一步发挥“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河流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6月15日,湖南韶山市河长办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水利局开展河道督查工作。
在联合巡河督导中,督导组一行对上级河委会交办的有关各乡镇河湖管护、卫星遥感图斑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并现场查看了其他水域河道保洁、水域岸线管护、河流水质等情况,并对进一步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等提出建议。
自“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以来,韶山市河长办向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四乱”等涉河突出问题线索12个。市检察院开展检察长巡河3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破坏河湖生态环境问题39个,及时开展公益诉讼监督,通过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清理河道21公里,合力推动解决了一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老大难”的河湖治理问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成效、治理成效、社会成效。
下一步,韶山市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河长在河湖生态环境治理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和检察长在服务保障河湖综合治理的法律监督责任,形成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助力韶山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