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提问:将华语流行天王周杰伦放在日本音乐界是什么水准?
周杰伦于生涯巅峰期2005年8月31日时,在日本发行过一张精选集专辑,名为《Initial J》(最初的周杰伦),这是周杰伦第一张精选集专辑,是借助电影《头文字D》的热度试图在日本打开音乐市场,但是精选集专辑在日本的总销量仅有2917张,同周日本新专辑排行95,崩盘水平,18线开外。
而这一张《Initial J》专辑的曲目,在我们华语音乐受众的眼中是——天花板神级曲目,华语受众认为的周杰伦巅峰生涯神曲,在日本市场毫无建树。《Initial J》专辑曲目如下:
其中《以父之名》是周杰伦在网络上被称之为YYDS永远的神的作品,作为周杰伦的巅峰神曲,更有“歌曲上线时全亚洲超过数千万人电台同时收听《以父之名》”的浮夸言论。而《忍者》则是周杰伦专门为日本市场打造的主打歌。
《可爱女人》是周杰伦的开山之作主打歌,是让他成为歌手的代表作经典作品;《黑色幽默》更是周杰伦被冠以和声乐理艺术化的巅峰之作,在2023年依旧被各大音乐人、编曲人热谈的严肃乐理作品;《双截棍》周杰伦生涯质变的核心灵魂代表作,是周杰伦从TW市场进入内地市场的契机之作,也是周杰伦巅峰的开始。
《东风破》周杰伦在华语音乐开启中国风的第一枪,也是周杰伦生涯的第二销量高峰;《七里香》更是周杰伦巩固华语原创第一地位的最终杀招,七里香之后周杰伦确定此后20年的垄断性寡头原创音乐人地位;
按照我们华语听众的认知,这12首歌的前七首,首首是天花板,是周杰伦的巅峰之作,精选集《Initial J》的水准非常高,说是一句周杰伦的巅峰质量专辑也不足为过,但是为什么这一张在华语奉为圭臬的神作,放在日本市场却惨淡无比?
答案很简单:华语音乐所处的发展时代属于发展中的原创时代,日本音乐所处的时代是发达的工业化时代。日本音乐三十年前就早已经度过了华语音乐的原创时代,周杰伦的作品放在日本市场,就像是掌握大学高数的研究生看着初中生花里胡哨解二元一次方程一样的俯视。
周杰伦、钟兴民等三大编曲人的音乐制作小心思、商业卖点,在日本市场没有任何新颖猎奇感,毫无竞争力。爵士、严肃、蓝调等冷门音乐,在日本非常受欢迎,可华语从事爵士等小众音乐的音乐人都快揭不开锅了。
华语音乐在2023还还处于造星的盲目热忱阶段,而日本早已经没有造星的执念,只有一个又一个冉冉升起的新人成为坚持一辈子音乐追求的老人。那周杰伦是否真的很不堪?真的如同《Initial J》一样在日本音乐市场是十八线开外?
答案是:周杰伦依旧十分伟大,因为周杰伦才是华语音乐需要的人,最好的歌手并不是最强的歌手,而是最适合的歌手。周杰伦推动了华语音乐从抄袭时代进入原创时代,具有时代进步的唯一性成就。
这个世界凡是都是有迹可循的,一个国家的文娱领域中最重要的音乐市场发展,是存在经济学、社会学、艺术应用的规律的。基于我自身对于音乐艺术和音乐市场的了解,认为每一国家地区的音乐市场发展历程,可以简单分为三部分:
音乐的抄袭时代,是我国改G开放后经历的《荷东》、《猛士》时代,具体为1973年-2003年这三十年时光。其中代表性事件是两个。第一个是HK迪斯科舞厅外包将欧美盛行的迪斯科舞曲打包制作盗版磁带内销至大陆,也就是我们熟悉的《荷东》、《猛士》时代。和后续的翻唱,比如说张蔷的《路灯下的小姑娘》。
第二个是抄袭时代事件是HK乐团的崛起,背地全是抄袭日本音乐的粗暴侵权。比如张国荣、张学友、刘德华、王菲等人的代表作清一色全是玉置浩二、中岛雪美等人的代表作。
音乐的抄袭时代,是当地国家地区开始具有自由商业市场而制度不完善,还在摸索的必然现象。核心是市场具有较高的自由度,但是监管制度不完善,对于原创作品的版权保护堪称稀碎,侵权、盗版的问题无法解决。抄袭可以减少100%的音乐作曲成本。在抄袭时代做原创的音乐人,非常难受,被资本挤压排斥,Beyond的黄家驹死亡意外属于抄袭时代的大环境导致。
音乐的原创时代,是音乐市场开始诞生本地文化作品的创作时代,他脱离了粗暴侵权的抄袭行为,开始对于音乐制作的流程有了基本认知。音乐人开始知道音乐制作的过程,作曲、编曲、作词、配器、乐手、后期制作、母带、混音、录制、发行、纳税等等环节的监管制度,已经完善。歌手音乐人开始对于作曲旋律的套路和弦乐理应用,具有了较高程度的理解。
华语乐团开始诞生了一些原创作曲音乐人,最底层同质化套路和弦旋律应用者——薛之谦,中层的文化歌词文学音乐化应用者——李建,上层的类型风格美感音乐制作应用者——邓紫棋、林俊杰。还有顶层的原创开拓者们:
1:陶喆:将R&B美感引入华语音乐;
2:王力宏:以学院派拓展R&B、灵魂乐、嘻哈风格引入华语音乐;
3:周杰伦:以古典钢琴为古典乐理基石,兼并了古典、嘻哈、R&B、摇滚、民谣等主流风格,将欧美音乐内核以华语文化原创形象表达,并且成为市场主流流行的集大成者。
周杰伦不同于陶喆(美国人)、王力宏(美国人)、林俊杰(新加坡人)、邓紫棋的核心在于,三个老外,一个HK女孩的音乐内核都是欧美音乐底色,只是歌词换成了中文,在文化审美上他们做的欧美知识的中国化应用。而周杰伦做的事情是将欧美音乐以乐理的拆分,以华语文化审美去删选,再创造出附和大众审美的主流原创作品。
所以更早原创的陶喆他并不具备周杰伦结束抄袭时代的意义,因为陶喆更像是一个信息差的投机者,抢先利用美国身份去在华语贫瘠的土地上注册R&B,原创R&B。王力宏、林俊杰也是投机者之一,看重的是贫瘠的华语市场,利用的是国外的音乐普及优势。
最后的“创造标准的音乐工业时代”,就属于最高级的市场形态。“标准”堪比音乐国运,永远是最赚钱的,因为标准意味着世界市场的开荒和规则的建立。当下世界的主流音乐标准都在美国和英国,影视配乐标准则是在日本和东欧,饭圈娱乐化的音乐标准则是在韩国,美声的标准在意大利,古典乐的标准在德国。标准会辐射至音乐制作的每一个环节,引导审美的操作性,影响巨大且无法抗衡。
日本的动漫、影视为何如此强大,为何韩流如此嚣张而且在亚洲根深蒂固?很重要的一环是因为标准建立者就是他们自己,他们参与了蛋糕的分配,利用了规则进行垄断。
华语音乐在2000年时最需要的肯定不是坂本龙一和久石让,因为当时的华语乐团严肃音乐和影视配乐的市场土壤会夭折这两位天才,如同Beyond夭折一样。华语在2000年最需要就是周杰伦,无法替代。但,我们的确是落后于日本的。
回到最初的问题,周杰伦如果放在日本,审美隔阂下,三线左右的水平是比较中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