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女士在某购物网站上购买了仓鼠粮食,不料拆开包装时,竟有一只仓鼠从仓鼠粮食的包装中窜出并咬伤了程女士。近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出售仓鼠粮食的网络经销商被判决赔偿程女士医疗费等损失共计1856.5元。
今年6月,程女士在某购物网站购买了大仓鼠笼子、大包仓鼠粮食、仓鼠木屑尿砂、仓鼠浴砂及两只银狐布丁金丝熊仓鼠。过了几天,程女士发现仓鼠和仓鼠木屑尿砂一直未发货。同时朋友也告诉程女士,仓鼠属于鼠类,可能传播疾病。之后程女士就取消了订单,出售仓鼠的网络经销商当天也退还了程女士货款。
第二天,程女士收到了一个快递,打开才发现原来是购买的大包仓鼠粮食,不料仓鼠粮食里混了两只已退货的仓鼠。因装仓鼠的网袋破裂,仓鼠窜出咬伤了程女士的手指并致其出血。原告随即到医院就诊并接种狂犬疫苗,共花费医疗费1686元。
就诊后,程女士多次与出售仓鼠粮食的网络经销商协商,商家却以“被家养仓鼠咬伤不需要打疫苗”“仓鼠没有发货”“仓鼠粮食及仓鼠系第三方发货”“白送了仓鼠”等理由拒绝对程女士的损失进行赔偿。
程女士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出售仓鼠粮食的网络经销商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共计2176.5元。因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缺席审理。法官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被告错发仓鼠,致原告受伤,原告的受伤与被告的行为有因果关系,被告应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判决出售仓鼠粮食的网络经销商对程女士的损失进行赔偿。
法官说法:本案中,程女士虽然网购了仓鼠,但已经申请退货,且商家也已经同意退货并退款,故程女士并非伤人的仓鼠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商家在未经过程女士同意的情况下,因自身工作失误在仓鼠粮食中混入仓鼠,致程女士受伤,其有一定的过错。商家虽然辩称仓鼠系第三方发货,但其并未提供证据证明第三方相关信息存在,故商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宁军 通讯员 李季平 编辑 王喆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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