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十三年十月(1518年10月),王阳阳成功征讨三浰之后,就在北宋蓝田四吕兄弟的《蓝田吕氏乡约》基础上,把自己的心学思想和南赣当地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制定了《南赣乡约》。
王阳明制定这份乡约的目的是让当地人通过修身心存善念,用善念待人处事,最后成为善良之民,可谓苦口婆心。在《南赣乡约》中有这么一句话:「认知善恶,由于一念之间,尔等慎思吾言,毋忽!」
这句话不难理解,他说的是人由善变恶或由恶变善,都只在一念之间,让当地人铭记在心,不要把他的话当耳边风。为什么王阳明如此重视一个人的「念」呢?从现代刑法理论来看,只有念头而没有实际行动的话,是不能判定一个人有罪的,即使某一个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说「下次见到,我非宰了他不可」,也不会有多少人当真。
可王阳明却有不一样的看法,他认为当一个人有了善恶的念头,就有可能知行合一,在行动上表现出来。因此一旦察觉到有人动了歪念就得及时制止,而有了善念就多肯定,让善与恶在意念里往好的方向发展,就如在《传习录》中王阳明坚持的那样:
今人学问,只因知行分作两件,故有一念发动,虽是不善,然却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
这段话比较好理解,他把善恶之念和知行合一联系起来了,一念发动就是行。如果一个人心存不善之念,就必须彻底根除,否则有朝一日变成恶人,正所谓一念成魔。在教导南赣当地人心存善念时,王阳明没有站在官方的立场强制人们如何行善,而是以讲道理的商量口吻和通俗易懂地打比方,让人们了解心存善念多么重要。
对于那些犯过错,敢于承认错误且变成善良之人,自然鼓励父老乡亲们多多接纳这样的人,让他们发现改恶从善得到肯定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同时也让那些还未从善,却有改过之心的人有了重新做人的机会。
他们一旦有了这种念头,父老乡亲们就善于引导,而不是计较先前的恩怨让他们放弃善的念头,如此一来就相当于把对方推向了恶人的一边,危害甚大。
王阳明是反对这种做法的,按照他知行合一的观点,当一个人有了善念时,即使只有一点点也可以加以引导变成一个善良之人;而看到对方有一点恶念却认为不碍事,就有可能在外界的推动之下(比如同乡人不接纳等),都有变成恶人的可能,可见人之善恶,真的只在一念之间。
当年刘备立遗诏时,曾说到小善小恶的相互转化:「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它的意思是不要因为只是一件极小的坏事就去做,也不要因为要做的是一件善小的事情就不屑于去做。一旦让这两种善恶态度任意发展,最后一定走向了大恶的一面,到时想挽救为时已晚,一定要在它的萌芽状态加以引导。
在这份《南赣乡约》里,王阳明不再追究以前的作恶之人,只要有一点点善念的人都加以接纳,让这些人回归到善良的人群中去,祛除内心的恶念,就变成了和其他人一样的善良之人。《荀子·劝学》中有句:「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即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
由此可知,当一个人有了善恶之念时,不能任其发展,而是适当地引导向好的一面发展,也要注意给他创造必要的好环境。毕竟真正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人不多,尤其那些犯过错的人心理更加敏感,需要身边人更多的肯定。稍微处理不当,就因一念之差变成恶人,这也是王阳明一直强调的人之善恶,只在一念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