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230606”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平台(http://wz.dqdaily.com)进行问政:
我姑娘十七岁了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吗?要是能办都需要哪些证件呢?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如下:
您好,依据黑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以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二)夫妻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三)夫妻生育或依法收养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依法生育或收养多个子女,其子女死亡后,现存一个子女,且现存子女未满18周岁或女方未满49周岁的; (五)离婚或丧偶,符合上述(一)至(四)规定的。 如果符合条件,请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区工作站计生部门办理;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婚姻材料、夫(妻)与子女近期两寸免冠合影照片5张等佐证材料,具体请咨询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区工作站(街道)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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