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配置三甲医院中心供氧系统的氧源时,需要根据医疗需求和医用氧气供应情况,以及医院的规模、科室设置、氧气使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和设计,确保氧气的供应满足医院的需求,并且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三甲医院中心供氧系统的氧源配置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 医用氧气供应源应由医用氧气源、止回阀、过滤器、减压装置,以及高、低压力监视报警装置组成。
2. 医用氧气气源应由主气源、备用气源和应急备用气源组成。备用气源应能自动投入使用,应急备用气源应设置自动或手动切换装置。
3. 医用氧气主气源宜设置或储备能满足一周及以上的氧量,应至少不低于3天的用氧量;备用气源应设置或储备24小时以上用氧量;应急备用气源应保证生命支持区域4小时以上的用氧量。
4. 医用氧气供应源、医用分子筛制氧机组供应源,必须设置应急备用电源。
三甲医院是向所在地区以及周边辐射区域提供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医院。医院中心供氧系统氧气源配置还应考虑应对紧急突发情况时氧气供应,做好平疫结合设计。联帮医疗凭借26年来在医疗机构积淀的方案设计、产品研发、安装与服务经验,已为多家三甲医院提供中心供氧系统从方案设计、产品供应、工程施工到运维服务。
参考资料:GB50751-2012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