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鉴于空防需要单方面划定的空域
不属于国际法中的主权范畴,也没有约束力。划定防空识别区不应危及其他国家的安全,不能用来侵犯别国的领空。迄今为止,全世界近百个沿海国家中,只有、日本等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防空识别区。与其他建立了防空识别区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日本防空识别区的划定范围可以用“霸道”一词来形容。日本单方面在东海上空划定的“防空识别区”基本上是沿着东经125度往南,经北纬30度后,再往北纬25度、东经120度的方向斜向西南,至东经123度再折向正南。这一区域离中国最近处,距浙江省的海岸仅约130公里。不但包括钓鱼岛,还跨越日本自己主张的东海中间线,将中国东海油气田全部涵盖其中。这样的情况下,中国飞机即使在本国沿海和东海专属经济区上空正常飞行,也会被定义为“闯入”了日本的防空识别区。日本防空识别区的西北部更是过分到距离俄罗斯海岸不足50公里。 [1]
日本规划防识别区
作为美国的盟国,日本在美国的安排下也划定了超出其“国际惯例”的防空识别区范围。自上世纪70年代起,日本先后数次单方面扩大其防空识别区,将该区域向西部即中国方向扩张。
日本的防空识别圈主要包括北、中、西、西南四个区块。其中北区主要为北纬39度以北,即北海道和本州部分地区。中区为北纬34度以北的本州大部、四国部分地区和首都东京地区。西区主要包括本州西部、四国大部分和九州全部。西南区则包括了琉球地区、日本西南岛屿及东海地区。
从地图上看,日本的防空识别区是一个巨大的五边形,其最西部距离中国浙江省东海海岸线仅130公里,最南部与中国台湾地区的“防空识别区”呈重叠状态。2010年日本防卫省宣布,把原止于国土最西端的与那国岛上空的“防空识别圈”扩大至该岛以西台湾一侧海域的上空。不难看出,日本在其所谓的领土和琉球群岛周边划了一个圈,以此作为国家安全的第一道防线,甚至将中国领土钓鱼岛作为领空划入其防空识别区范围之内。
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和日本规划的防空识别区
为强化其防空识别区的控制力,日本自卫队于2013年决定在与那国岛部署侦听设备及雷达设备。按照该部署计划,日本的实际预警距离已经延伸至台湾全岛,这将严重威胁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安全。 [2]
从国际社会制定并承认的国际法来看,现行的国际法体系中对“防空识别区”没有做出任何强制性规定,国际社会也不存在有关“防空识别区”制度的国际公约,是否建立“防空识别区”、如何划定“防空识别区”则完全根据各个国家的国内法来确定,属于国家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的事项。
针对中国周边的紧张局势,有军事专家认为,中国也应尽快划定并公布“防空识别区”,认为从法理的角度,这是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56条、58条等规定的所赋予沿海国剩余权利内容的重要补充,是推进国际法对等原则及和平利用原则与我国的国家根本利益深度结合的重要举措,也可以减少美日等国抵近侦察的及“中美南海撞机事件”,更可以减少因为抵近侦察带来的海洋资源信息和沿海电磁信息的双重流失,可以有效、对等与美日等国在各自防空识别区展开博弈,这本身也是宣誓了中国维护海洋主权的坚定决心和勇气。
但也有分析人士指出,至少为止,关于建立“防空识别区”的国际法还不存在,很多已经建立“防空识别区”的国家,都只是对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相关条款进行适应本国特性的单方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