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周蔚)私自携带价值24万元的羚羊角入境,被海关查获。今天上午,45岁的女子马某因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北京市四中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5万元。
图说:马某走私羚羊角受审 周蔚摄
2018年1月8日凌晨,马某乘坐从莫斯科出发的航班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下飞机后,在通关时,海关工作官员在其携带的羽绒服中发现12件羊角制品。因怀疑其为濒危动物制品,海关当场将12件羊角制品扣留。因未对物品定性,遂暂时让马某离开。
经鉴定及检验,马某携带的12件羊角制品均来自野生高鼻羚羊,属于濒危动物制品,是被列入一级保护动物名录,羚羊角制品共价值24万元。
4月11日,北京海关缉私局电话通知马某到北京海关缉私局接受讯问,马某接受调查时,如实供述了罪行。
9月26日上午,马某因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在北京市四中院受审。马某的家属到庭旁听。
检方指控,马某从莫斯科飞至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其在入境时选择走无申报通道通关,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被海关关员当场从其随身携带的羽绒服内侧自行缝制的口袋中,查获用黑色塑料袋及胶带包装的疑似羚羊角12根。经鉴定及检验,12根疑似羚羊角均来源于高鼻羚羊(赛加羚羊),价值24万元。检方认为,马某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应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追究刑责。
对检方的指控,马某没有异议。据了解,马某在起诉审查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在开庭前再次对马某的认罪态度进行确认。
“我没有文化,就是花六七百块钱买回来做药材。没有想到这么严重的后果。”马某在庭上不停地重复。据马某交代,涉案羚羊角是其在莫斯科旧物市场上买的,“我以为只是会被查,罚款。”
然而,检方出示了证人金某的证言,金某称马某一直从事夹带私货的生意,马某也知道走私羚羊角是违法的。
根据检方出示的马某行程记录,2017年,在俄罗斯和中国的往返记录达四十五次。马某称,自己家庭条件不好,就是从俄罗斯带些衣服鞋袜之类的拿到中国卖。
该案当庭宣判,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