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买分卖分”行为是治安违法行为,行为名称是“提供虚假证言”,根据《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名称释义与实务》中解释,“提供虚假证言”的行为包括代他人受过,承认他人实施的违法行为为自己所为,顶替他人接受处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罚,即“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代替实际驾驶人记分处理的,就是提供虚假证言,处5日至10日拘留,200至500罚款。
1
事件经过
6月1日上午,两名男子来到滨海车管所违法处理窗口处理车辆交通违法。
细心的民警发现,驾驶人张某、王某存在买分卖分的违法嫌疑。经过调查取证,交警部门初步锁定嫌疑人薛某,并于6月2日成功将其抓获。
黄牛薛某
↓↓↓
如果你的亲朋好友找你借驾驶证
赶紧拒绝并向他推荐“学法减分”
学法减分重磅回归!
都记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