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1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含8批次饮料。标称清远市月仙泉饮用水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恒大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市场监管部门分析认为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由于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等有关。此次不合格的恒大包装饮用水是否知名品牌恒大冰泉有关?对此,恒大冰泉客服回应南都记者称,清远市月仙泉饮用水开发有限公司与恒大冰泉无关。
抽检
8批次饮料不合格
包括2批次“恒大”包装饮用水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1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包括8批次饮料。湛江市椰湛饮料有限公司、清远市月仙泉饮用水开发有限公司、英德市英洲泉饮用水有限公司,都分别有2批次产品上榜。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处罚
清远市月仙泉饮用水开发有限公司
被罚没50427元
8批次不合格饮料名单中,2批次“恒大包装饮用水”备受关注。标称由清远市月仙泉饮用水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7月6日和2021年7月7日生产的恒大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据了解,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常见的条件致病菌,属于非发酵革兰氏阴性杆菌。本菌普遍存在,而在潮湿环境尤甚。饮用水中超标可能是由于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等有关。
根据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处罚结果,清远市月仙泉饮用水开发有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427元;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恒大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7日、2021年7月11日,规格型号:16.8L/桶)各5桶共15桶;罚款50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0427.00元。
企业回应
恒大冰泉客服回应称
涉事企业与恒大冰泉无关
天眼查信息显示,本次上榜质量黑名单的清远市月仙泉饮用水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兰,该企业参与投资成立了粤恒(清远)矿泉水有限公司。粤恒(清远)矿泉水有限公司的投资方,还包括广东粤恒矿泉水有限公司、粤恒(深圳)实业有限公司。
图片来自粤恒企业官网。
图片来自恒大冰泉官网。
广东粤恒矿泉水有限公司官网信息显示,粤恒是“恒大”矿泉水广东省区域集生产、销售及品牌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公司,致力于广东市场,为广东人民提供优质饮用水。该企业宣称,喝好水,选恒大!源自地下300米深岩泉水,是中国驰名商标·央视热播品牌,该企业的logo为“恒大”。该企业生产的“恒大包装饮用水”是否与知名地产品牌恒大有关?对此,恒大冰泉客服回应南都记者称,清远市月仙泉饮用水开发有限公司与恒大冰泉无关。
采写:南都记者 陈养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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