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藁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4月16日,河南荥阳。14岁的小王骑电动车(未戴头盔)在机动车道行驶,行至路口时,既无视左转红灯,更无视滚滚车流,毫不减速在车流中左转弯,结果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幸运的是小王头部未受撞击,伤势无大碍,轿车和电动车损伤也不严重。
在交警调查时,小王的父母观看监控画面后,确认是自己的孩子过错导致事故。
在此事故中,小王的违法行为相当之多:一是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上路,二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三是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四是闯红灯,五是转弯未让直行。这不仅暴露出小王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的薄弱,也暴露出家长监护的缺位!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缺一不可,不能把孩子完全撒手交给学校,家长本身更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通过言传和身教,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孩子交通安全意识,若等到社会来帮自己“教育”孩子,那时就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