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新兴县教育局获悉,根据工作安排,8月1日组织了积分达到所属学区最低积分线以上,且在第一、第二次申请入读中均未被录取或在前两次申请入读中已被录取但放弃注册的申请人,进行第三次申请入读(跨区申请入读)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符合第三次申请入读(跨区申请入读)条件的儿童共有171人,其中37人进行了申请(申请入读学区一24人、学区二11人、学区三1人、学区四1人),134人放弃了申请。现对各学区第三次申请入读录取名单进行公布。
具体公告如下:
2023年新兴县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事项公告
——公布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第三次申请入读录取名单(2023年第11号)
根据2023年新兴县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于8月1日上午组织了积分达到所属学区最低积分线以上,且在第一、第二次申请入读中均未被录取或在前两次申请入读中已被录取但放弃注册的申请人,进行第三次申请入读(跨区申请入读)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符合第三次申请入读(跨区申请入读)条件的儿童共有171人,其中37人进行了申请(申请入读学区一24人、学区二11人、学区三1人、学区四1人),134人放弃了申请。各学校根据申请人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学位供给情况和申请人志愿的次序满额录取(按照积分优先原则录取)。根据《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兴县适龄儿童入读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府办〔2021〕6号),如果报读同一所学校的儿童积分相同,则采用以下同分比较原则:1.积分相同的,户籍优先,按照新城镇户籍、新兴县(非新城镇)户籍、云浮市内非新兴县户籍、非云浮市户籍顺序依次录取;2.积分、户籍相同的,购房类优先于租房类;3.积分、户籍、住房类型相同的,居住时间长的优先;4.积分、户籍、住房类型、居住时间相同的,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连续累计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优先。现对各学区第三次申请入读录取名单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1—1.新兴县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学区一)2023年秋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第三次录取名单(总表)
1—2.新兴县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学区一)2023年秋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第三次录取名单(按学校)
2—1.新兴县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学区二)2023年秋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第三次录取名单(总表)
2—2.新兴县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学区二)2023年秋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第三次录取名单(按学校)
3—1.新兴县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学区三)2023年秋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第三次录取名单(总表)
3—2.新兴县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学区三)2023年秋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第三次录取名单(按学校)
4—1.新兴县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学区四)2023年秋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第三次录取名单(总表)
4—2.新兴县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学区四)2023年秋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第三次录取名单(按学校)
新兴县教育局
2023年8月1日
【整理】梁晓珺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