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民生咨询
1.补缴新农合后能否报销先前的住院费用?
答复: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基本医保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我市城乡居民在3月1日至10月31日缴费的,缴费之日起60天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因此等待期内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2.如何申请廉租房?
答复:按照《石狮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管理规定》,廉租房申请条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17280元,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上述两种条件,且家庭人员具有本市户籍,详情可致电房改办电话(88651386)咨询。
3.恶性肿瘤患者如何申请大病补助?
答复: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基本医保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我市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基金实行“一站式”报销,无需另行提供材料申请。
4.房产证不写英文中间名是否会影响交易过户?
答复: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办理不动产登记应使用身份证明材料上的汉字姓名或名称,外文文本的申请材料应当翻译成汉字译本,当使用汉字译名时,应在申请材料中附记其身份证明记载的姓名或名称,因此送交材料的同时需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详情可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88711008)。
5.如何办理购房入户?
答复:如房屋已交房,可持购房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按揭合同、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已婚的要带结婚证,有孩子的带上孩子的出生证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申请。详情可咨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秋玉 整理)
来源:石狮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