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 每日三条(第1122期)
一问:未满14周岁将未满14周岁的人用弹珠打伤眼睛导致失明不构成违法我能理解,但起诉后肇事者家长不赔偿医药费还能理直气壮,警方也不管我这我真的不理解。请律师给个回复。
答:既然定性为民事纠纷,警方可以试着调解一下,但双方如果走不拢还是得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您可以就您孩子的伤情结合对方的过错起诉对方的监护人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问:你好,有人突然进入我家,然后对其家里的东西乱砸乱踢,还骂人,算私闯民宅吗?
答:任何事情都有前因后果,您连这个都不肯说,无法对对方的行为进行判断。一般来说,情节轻微的破坏行为,只会涉及治安处罚的范畴,还不至于上升到刑法层面。
三问:上班中,因拖欠工资和加班费,和总经理吵架,一时气愤,拿起桌子上水果刀吓他,并没伤害他。现在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答:任何事情都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寻求解决。您无论有无伤害对方,您这样的行为明显是过激了,需要有所警醒。即使公司基于公司的规章制度开除您有道理,但拖欠您的工资和加班费也应当结清,否则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