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对接和实施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
四川省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
全省统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为16%和8%
最新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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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起用人单位及职工
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标准
一、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
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按照川人社办发〔2021〕77号文规定,2022年1月1日起,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缴费比例为16%,职工(含个体工商户雇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三、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1. 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2. 按照川人社办发〔2021〕77号文规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分别以上一年度四川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和300%核定。
3. 因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尚未发布,现暂按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74520元核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待2021年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后,将启用2021年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
四、单位职工申报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月缴费金额
五、单位职工申报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月缴费金额
2022年1月起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
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
来源 | 成都社保
成都发布编辑 | 语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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