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惠璇璇)“我是一名小学教师,怀孕马上要生产了,但按照时间产假刚好遇上暑假。”近日,西安教师吕女士向西部网民生热线询问,当教师产假遇上寒暑假,休假时间能否顺延。
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网查询到,针对该问题,2019年1月教育部曾进行回复: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教人【1992】8号)规定,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各地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执行。
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的指导意见》(陕卫人口发〔2022〕24号)文件规定:产假一次性休完,原则上不拆分;产假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但不含其工作所在行业或系统内部规定的假期。但《西安市学校教职工请假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婚假、产假等假期如遇寒暑假、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则寒暑假、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时间应计算在所休假期时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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