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港同盟诞生于中世纪初期的英格兰,是英国历史上唯一的城市同盟。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后期,随着英格兰海防体制的发展,英格兰东南的五港市开始为王室提供海军服务。诺曼王朝时期的政治形势与五港市经济的发展,推动了五港同盟的形成,其特权地位随后在 1215 年的《大宪章》中得到确认。
从13 世纪中期到14 世纪初期,五港同盟进入了鼎盛时代。五港同盟的海军服务对王室的各种军事活动做出巨大贡献,同盟由此获得了更多特权,其主要体现在同盟城市自治权、法律管辖权、议会代表权和雅茅斯鲜鱼集市管理权等方面。
14 世纪中期以后,英格兰的经济形势发生了变化,对五港同盟的经济造成了不利影响。另外,港口的淤塞问题在同盟首港中愈加凸显,致使这些城市的港口功能受到严重损害。此外,随着英国民族国家的形成,五港同盟所代表的封建海军已经难以适应形势的需要。英国开始建设近代意义上的海军,五港同盟的海军服务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虽然此后的五港同盟依然存在,但其历史影响已经大大降低。
严格讲,“Cinque Ports”一词具有两层含义,既可以指组成五港同盟核心的七个港口市,即位于肯特郡的桑威奇、多佛尔、海斯、罗姆尼和位于萨塞克斯郡的黑斯廷斯,也可以指由这些城市为核心发展而来的东南港口城市同盟。由此可见,五港市的形成与发展是五港同盟建立的基本前提。
作为英格兰沿海最主要的港口城市,五港市的兴起离不开英格兰东南地区。独特的地理、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在地理位置方面,英格兰东南地区和大陆的佛兰德尔、法兰西北部仅仅相隔一道狭窄的英吉利海峡,两岸频繁的物质文化交流为该地区的经济繁荣与文化昌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交通运输方面,该地区平缓的海岸线与宽阔的沿海滩地造就了许多优良的港口,为来往商船停靠提供了便利,使该地区成为英格兰和大陆贸易交流的重要枢纽。在农牧业生产方面,沿海肥沃的沼泽平原和河口洲盛产粮食,是英格兰著名的“粮仓”。
在靠近内陆的地区,自然条件则适宜于畜牧业的发展,从而造就了当地发达的羊毛生产与出口业。大量的羊毛通过东南沿海诸港出口到佛兰德尔,为英格兰换回了丰厚贸易利润。此外,北海丰富的渔业资源,也带动了沿海港口渔业贸易的发展,在诺福克郡的雅茅斯地区逐渐形成了大型的国际鲜鱼集市。
经过漫长发展,11 世纪末的五港市已经跻身于东南地区通都大邑之列。根据《末日审判书》的关税记载,五港市是当时十分活跃的商业城市,拥有自己的航运事业。特别是在诺曼征服之后,它们的海峡贸易得到了巨大的发展。
五港市拥有商业舰队频繁往来于海峡两岸,为它们带来了财富和声望。同时,五港市中的一些成员所拥有的铸币所,在数量上也一直排在同地区城市的前列。
另外据估算,在五港市中,位于肯特郡的4个港口,在11 世纪末其市民总数已经占到了肯特郡在册市民总数的 6/7,如果再加上位于萨塞克斯郡的3个港口,五港市的市民总数则达到 1217 人,远远超过了东南地区的其他城市。
由此可见,得天独厚的地理、经济优势,王室和修道院领主的大力扶植,已使五港市在 11 世纪末崛起于英格兰之东南。正是在此基础之上,五港同盟应运而生。
正如五港史研究专家默里所认为,五港同盟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很难给出一个确定时间界限。该同盟大约从 11 世纪末开始发端,直到13 世纪初才完全成形。在影响其形成的原因中,肯特地区政治经济环境演变和英格兰政治军事体制的巨大影响最为重要。
军事同盟是五港同盟的基本性质。向王室提供海军服务是同盟最基本的功能,这也是同盟享受众多特权的法理依据所在。因此,弄清楚这项义务的起源便成为探索同盟形成的关键所在。不过,早期历史文献对五港同盟记载含糊不清致使学者们对此问题一直争论不休,难以定论。
除了军事因素外,五港同盟的形成也有着深厚的政治原因。和西欧其他城市同盟不同,五港同盟从根本上不是为了反抗封建领主而建立的。从盎格鲁-撒克逊末期开始,英格兰王室和城市的关系就相当密切。城市在王室的庇护下得到发展,同时也受到王室威权的制约,这使城市从一开始就滋长出对王权依附的性格。
在这个过程中,有的城市甚至代行了部分政府职能,成为国王统治机构的一种“外在延伸”。但在诺曼征服之后,随着城市自治性的提高,以伦敦和五港市为代表的大城市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在政治上并不和王室保护一致。故而王室希望通过设立相关机构,进一步加强王室对重要城市的控制,以防止城市自治运动在英格兰的兴起。而五港同盟正是这种政策的产物。
长期以来,东南沿海港口在经济合作中形成了共同的经济利益,比如港口城市拥有的沿海地区捕鱼权及难船处置权等。其中,对五港同盟形成产生重要影响的,便是五港市在雅茅斯鲜鱼集市享有的相关特权。
但是,随着自身经济发展,雅茅斯和五港市之间出现了严重矛盾。由于雅茅斯地区社会经济的繁荣,东盎格利亚邻近地区的人口开始汇聚到雅茅斯,并建立了固定定居点,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了雅茅斯城。1108 年,亨利一世在雅茅斯设立镇守官,后来发展成为雅茅斯的市长),取代了五港市的港口管理官位置。其后在 1209 年,约翰王又授予该城建立商人行会和自由选举镇守官等城市特权,使该城成为了自由城市。
最早在1052年,摄政王戈德温就曾使用过五港市的舰队。同时,“V ports称号也开始出现。不过从威廉一世开始,五港市组织化的历史才有了更可靠的文献依据。威廉一世对五港市进行一系列的改造,力图保持五港市对王权的效忠
首先,国王明确了五港市的海军义务。在《末日审判书》中王室官员对桑威奇罗姆尼和多佛尔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根据调查内容规定,五港市要履行它们在忏悔者爱德华时代所提供的服务,服役的船只数目为 20 艘,每一艘船只服务人员为21人,船只服务期为15天。作为回报国王将赐给这些城市 Sac and Soc 之权,即允许这些城市拥有独立的管辖权和建立自己法庭的权力。
斯蒂芬乱政期结束后,亨利二世建立了安茹王朝。为了恢复王室权威,亨利二世开始了一系列巩固王权的政治和法律改革。在他统治下,英格兰的海军力量又进一步得到发展。国王除了要求五港市提供海军,还向其他港口城市开始有偿征调船只。
特别是在五港同盟方面,为了加强对英吉利海峡的控制和运输王室成员和军队需要,亨利一世不但对先王赐给五港市的特权全部予以承认,同时还赐予更多特权。如在 1154 年给黑斯廷斯的令状中,亨利二世免除了黑斯廷斯男爵们在王国内应付的所有市场税、道路通行税、河流通行税和桥梁通行税外,还让它们拥有对海岸沉船及其货物的所有权,以及对雅茅斯鲜鱼集市的管理权,此后这项权利也为其他四港享有。
在组织机构方面,五港市地区的地方法庭得到了承认,获得了“国王的谢普威法庭”称号。该法庭由王室官员主持,代表国王对五港市事务进行管理,成为五港市的最高权力机关。在理查一世即位之后,鉴于世袭多佛尔总兵制度不利于王室对五港市的控制,他决定废除此项制度,将总兵任免权收归王室。
此外,理查一世又将五港市的全部特权给予温奇尔西和拉伊,“五港市和两个古代城市(Cinque Ports and theTwoAncient Cities)”由此成为一个习惯名词。正是在亨利二世的时代,五港市开始作为一个整体被提及,五港同盟诞生了。
后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五港同盟体制基本形成,其特权和义务也基本定型这一切表明,以七港为基础的五港同盟已建立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