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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车辆符合哪些条件
可随之迁入居住地?
如何办理“车辆异地转籍”业务?
针对网友疑惑
今日结合新部令
解读“车辆异地转籍”业务的
相关规定及业务流程
敬请关注分享~
相关规定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八条:属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适用范围
1.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2.摩托车
排放标准
迁出车辆应遵循迁入地相关政策;迁入我市的省外车辆,需符合“国五”及“国五”以上排放标准。
办理方式
1.申请
登录“交管12123”APP,首页点击“更多”,选择“机动车转籍申请”,选择“机动车所有人不变”。
2.携带资料
◇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 申请转籍的机动车
3.办理地点
◇ 市级车管一、二分所及各县(市)车管所
4.业务流程
◇ 查 验 车 辆
◇ 业 务 受 理
◇ 缴费、制牌、制证
◇ 业 务 办 结
温馨提示
1.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转入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办理业务时,请佩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亮码、登记等,等候时请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
信息来源:石家庄车驾管在线
责编丨小战
编审丨钧令
监制丨毅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