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实习生黎瑶报道: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原院长涂瑶生(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18日上午在广州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涂瑶生被指收受股权后获利2000多万元构成受贿罪。法庭上,涂瑶生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表示否认,并认为自己无罪。
指控
收股权获利2000多万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涂瑶生在担任广东省中医研究所所长、广东省第二中医院院长兼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简称“一方制药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在收购“一方制药公司”股份及增资扩股过程中提供便利,于2006年12月收受“一方制药公司”总经理谭登平(另案处理)个人出资人民币253.87万余元购买的“一方制药公司”4%的股权并由谭登平代为持有。同年12月19日,涂瑶生将人民币30万元还给谭登平,其余股本金至案发前均未支付。从2006年12月至2012年12月止,涂瑶生的股份获得分红款人民币478.11万余元。2008年7月,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与“一方制药公司”股本等比例合并及后来的增资,涂瑶生的股份由4%变为1.74%。
2011年9月,涂瑶生转让其50%的股份,获利人民币1948.8万元,以上两笔款项均由谭登平代为保管,后经多次股权变更,至2013年12月止,涂瑶生原有的股份变更为0.791%,仍由谭登平代持。2013年,涂瑶生先后9次从谭登平处取走人民币1256万元,用于对外放贷,至案发前,涂瑶生仍有股份收益余款人民币1170.91万余元由谭登平代为保管。
2011年底,涂瑶生在担任广东省中医研究所所长、广东省第二中医院院长兼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为谭登平谋取利益,收受谭登平贿送的人民币30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并据为己有。
辩解
指控事实不属实
昨日上午10时左右,涂瑶生身着蓝黑色短袖被带入法庭。对于指控,他当庭表示不能成立,称指控的事实和证据都不属实,罪名也不能成立。“我自己认为我是无罪的。”
涂瑶生说,他在1996年开始担任广东省中医研究所所长和广东省第二中医院院长。一方制药公司的前身叫广东省中医研究所制药厂,后来改名一方制药厂,再后来改为一方制药公司,它最早的成立时间是1993年,当时有两个股东,其中广东省中医研究所是技术入股,占股51%,当时他在公司里任筹建办主任,代表广东省中医研究所,公司地点在佛山南海里水镇。
受审时,涂瑶生声音洪亮,不时“抢答”,并伴有手势动作。
编辑:健龙
律师
涉贿数额不准确
在法庭调查阶段,涂瑶生的辩护律师要求公诉人给出涂瑶生涉嫌受贿的准确数额,公诉人表示是2000多万。
对于这一回答,辩护律师并不满意,要求公诉人给出准确的数额,公诉人也一时未能准确算出。
法官随后宣布休庭,让公诉人回去计算,当天的庭审因此结束。
履历
获国务院津贴的博导
起诉书载明,涂瑶生1957年1月出生于江西南昌,文化程度研究生,原系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院长兼党委书记,为副厅级干部。
资料显示,涂瑶生此前还是广州中医药大学的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政协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14年3月,因涉嫌违纪,涂瑶生被广东省纪委通报称正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