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Aristotles,公元前384—前322)是古希腊哲学的集大成者,举世公认的历史上第一位百科全书式的思想家。求学、游学与办学,构成了他单纯而平凡的履历,热爱智慧并播散知识,贯穿着他伟大辉煌的一生。
亚里士多德出生在爱琴海北岸色雷斯的斯塔吉拉城,一生经历可以分为四个时期,主要在马其顿和雅典度过。公元前384前368年为成长和启蒙时期,由于其父担任马其顿王阿明塔斯二世的御医,故少年时代在宫廷中度过,受到了良好的早期教育。公元前367—前348年为求学和研究时期。公元前367年,17岁的亚里士多德离开马其顿到雅典求学,进入了著名的柏拉图学园(这时的柏拉图已有60高龄,正处在对理念论的反思时期,潜心学习与研究长达20年之久。公元前348—前335年为游历和为师时期。柏拉图去世后,亚里士多德由于多种原因离开了雅典,回到马其顿,然后前往小亚细亚一带游学考察,撰写著作,后受聘重返马其顿宫廷,任年仅13岁的王子亚历山大的教师。公元前335—前323年为办学和著述时期。亚历山大继位一年后,亚里士多德离开马其顿到雅典办学,选址于城东北郊的吕克昂(Lukeio),该学园被后人称为吕克昂学园。由于他习惯于同学生边散步边讨论问题,人们又把他创立的学派叫做“漫步学派”(Peripatetikoi)。公元前323年,亚历山大大帝突然病逝,雅典随即成为反马其顿运动的中心,亚里士多德因为与马其顿王朝的特殊关系而受到威胁,为免蹈苏格拉底的覆辙,不使雅典人对哲学犯第二次罪,他逃亡优卑亚岛避难,第二年病逝,享年63岁。
亚里士多德聪慧勤奋,博学多才,专心治学,著述宏丰。据说他的全部著作多达100多卷,留传下来的有47篇(只占全部著作的1/5,且不包括一些残篇),内容广泛,涉及逻辑学、自然学、生物学、天文学、心理学、哲学、伦理学、政治学、语言学和文学等学科,几乎覆盖了当时所有的知识领域。中文译本的《亚里士多德全集》共计10卷,300余万字。亚里士多德的主要著作有《工具论》、《物理学》、《论灵魂》、《形而上学》、《尼各马科伦理学》、《政治学》、《论诗》江亦译为《诗学》等。由于亚里士多德的这些著作并不是为了出版而经过精心修饰的作品,主要是供讲课用的笔记和手稿等,加之他所特有的讨论问题的方式,故它们大多关注的是问题之不同的解决方式而没有严密的统一体系,体现了希腊哲学爱智慧、尚思辨、学以致知的探索精神。正如黑格尔所说:“我们不必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去寻找一个哲学系统。亚里士多德详述了全部人类概念,把它们加以思考;他的哲学是包罗万象的。在整体的某些特殊部分中,亚里士多德很少以演绎和推论迈步前进;相反地他却显出是从经验着手,他论证,但却是关于经验的。他的方式常是习见的方式,但有一点却是他所独具的,就是当他在这样做的时候,他是始终极为深刻地思辨的。”实际上,古代哲学家们在从事哲学思考时并不十分在意体系,他们关注的主要是问题的解决,虽然哲学作为理论化的世界观无论如何都是有体系的。亚里士多德在哲学方面的主要代表作是《形而上学》、《物理学》和《论灵魂》等。我们主要以这三部著作的基本内容为依据,择要概述他的哲学思想。
方法论与知识观
在某种意义上说,哲学或自然科学的形成与发展皆有赖于方法论的建设。在希腊哲学史因而也是西方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是第一位深入、详尽、全面地研究了方法论的哲学家。不仅如此,他还在总结和概括希腊哲学和科学的基础上,第一次对科学知识领域进行了比较严格、细致的分类。在讨论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之前,我们先来看一看他的方法论、知识观以及有关科学分类的思想,作为研讨其思想的基本准备。
(一)方法论
亚里士多德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伟大的思想成就,除了其他因素而外,主要得益于两个方面:一是采取了多种治学方法,是孜孜不倦的求知爱智精神。他非常重视方法问题,专门写下了,几十万字的《工具论》,为正确严谨地进行思维制定了规则和形式,为知识的求取提供了工具和方法,从而创立了逻辑学。此外,由于他脚踏实地,面向自然,长于观察,有渊博的生物学知识,因此自觉不自觉地把生物学中的收集、分类、解剖等方法带进了哲学之中。逻辑推论与经验观察这两个方面的结合,形成了亚里士多德不同于前人的独特的哲学研究方法,如历史批判法概念分析法、经验归纳法、样本解剖法、问题探索法、逻辑论证法等等。限于篇幅,我们扼要介绍几种。
第一,历史批判法。这是亚里士多德常用的一种前提性方法与柏拉图不同,亚里士多德非常重视历史,重视前人的看法。在阐述自己的几乎每一个重要观点以前或同时他总要考察前辈哲人的各种观点。不过他既不是盲从,也不是拉大旗做虎皮,而是以批判的眼光去审视前人的见解,在批判的基础上借鉴或继承。
第二,概念分析法。这是亚里士多德哲学方法的核心,尤其是在讨论哲学基本范畴时所使用的主要方法。通常人们的研究总是从浅显易知进展到复杂难知,而未经分析的整体事物就是这种感觉所易知的东西。因此,我们应从具体的整体事物推进到它的构成要素,分析出它的内部多样性。他在探讨事物的本原和原因时,对存在进行范畴分类时,规定“本原”、“原因”、“实体存在”、“载体”等基本范畴的含义时,采用的都是这种分析方法。我们甚至可以说,没有分析法就没有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他之所以特别重视概念分析法,主要是因为以前的哲学家们对这些范畴的使用十分混乱,他们彼此各执一端,众说纷纭而莫衷一是,却没一个人对之作认真的清理。亚里士多德试图通过分析,弄清各种含义,使得清晰的概念得以出现,并且以之为建构体系的坚实基础。
第三,经验归纳法。亚里士多德非常重视经验事实而很少进行纯思辨的推演,不仅在讨论自然哲学、伦理学、政治学时是如此,即使在探讨较为抽象的第一哲学问题时,也经常穿插着日常生活的事例,并不时地用事实分析代替理论论证,表现出较为浓厚的经验主义色彩。
第四,问题探索法。就总体风格而言,亚里士多德不是体系型哲学家,而是问题型思想家。他从事哲学思考的目的,并不是像柏拉图那样试图建立一个独断的体系,而是不断地探讨各种问题。所以,他习惯于先提出问题,然后多角度、多方面地详尽分析,尝试性地得出答案;如果某个答案不合事实或不合道理,他便放弃之,然后沿着另一条思路重新开始。这就使得他的学说往往没有首尾一贯的结论,给人以折中调和甚至矛盾混乱的印象。亚里士多德的这种问题探索法,贯穿在他的整个思想中。最能体现问题探索法的著作是那部著名的《问题集》。在该书中,他分38个大的方面、890个小节,提出并探讨了多个问题,分析细致入微,内容包罗万象,广泛涉及了天文、地理、生理、心理、伦理、学理、乐理、生物医学、饮食、数学等学科,堪称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十万个为什么”。
(二)知识的等级
亚里士多德的知识观,主要包括联系紧密的两大方面内容,一为知识等级说,一为知识分类说。我们先讨论知识等级的问题。
在《形而上学》第一卷第一章中,他一开篇就从“求知是所有人的本性”开始,探讨了知识等级的问题。他的思路是从感觉、记忆、经验、技术到智慧的“五部曲”。所有动物生而具有感觉有些从感觉得到记忆,有些则不能,因而记忆高于感觉。但动物很少有经验,只有人从记忆中得到经验。由于经验造成技术,无经验则诉诸偶然,所以经验算是广义的知识,因为经验类似知识和技术,人们通过经验得到了知识和技术。虽然在实际活动中,经验和技术似乎无差别,但严格说来,二者很不相同;经验只知道特殊,技术才知道普遍;有经验者只知道是什么却不知道原因,有技术者则知道原因,懂得为什么;技术能传授而经验不能,而知与不知的标志就在于能否传授。所以,技术比经验更接近狭义的知识即科学。技术也有不同的种类和等级,有的技术为生活必需,有的只供消磨时间并无实用,这后一种技术更加智慧,因为智慧就是关于某些本原和原因的知识。
就其一般意义而言,“智慧”(sophia)也就是“哲学”(philosophia),因为学习乃是热爱智慧,所以可以把哲学看成是关于某些本原和原因的知识。但是严格说来,哲学只是智慧的一种,即最高的智慧,因为它不研究所有的本原和原因,只研究最初的本原和最初原因。哲学作为最高的知识具有三个特征或条件。其一,因好奇(thaurnazo)而生。“不论现在,还是最初,人都是由于好奇而开始哲学思考,在开始是对身边所不懂的东西感到奇怪,继而逐步前进,对更重大的事情发生疑问。”感到困惑和好奇的人,自觉自己无知,才会为摆脱无知而进行哲学思考。所以,爱智慧者也就是爱奥秘者。其二,因闲暇而生。只有全部生活必需都已具备之时,在有闲暇之时,人们为了娱乐消遣才开始进行哲学思考。其三,为自由而生。正由于哲学因好奇而生,因闲暇而生,所以它仅仅是为了知而追求知识,而不是以实用为目的。“正如我们把一个为自己、并不为他人而存在的人称为自由人一样,在各门知识中,惟有这门知识才是自由的,只有它才仅是为了自己而存在。”基于这种理由,哲学可以说并不是人的所有物,而是神圣的。因为人的本性在许多方面是奴性的,没有资格去求取在其自身的知识,惟神才有这样的特权。“神圣只有两层含义:或者它为最大的神所有;或者对某种神圣东西的知识”,只有哲学才符合这两个条件,因此,哲学也叫做神学,一切知识都比它更为必要,但却没一种比它更加高贵。
亚里士多德通过对科学知识进行分类,进一步确立了哲学的崇高地位。
(三)科学知识的分类
在《论题》篇中,亚里士多德以知识的目的为依据,将所有,知识分成三类:为着自身而被追求的知识是“理论(思辨)知识”(theoretike);为着行动而被追求的知识是“实践知识”(praktike);为着创作和制造而被追求的知识是“创制知识”。(poietike)。在《形而上学》第六卷第一章中,他又以知识的对象为依据,将上述三类知识作了更具体的区分。凡知识都以某种存在或种为对象,但有些知识并不过问对象是否存在以及是什么,只是以此为假设前提,这种知识就是各门具体科学。哲学则以单纯的存在或作为存在的存在为对象,并要证明它是否存在以及是什么。然后,他又以知识的性质为依据区分出理论、实践和创制三类知识。在理论知识中,又以对象的不同再分为三种:研究运动而又可分离存在东西的是物理学(自然学);研究不运动但也不分离存在(即在质料中)东西的是数学(但他承认有些数学对象是可以分离存在的);研究不运动又可分离存在东西的是第一哲学(即神学),亦即我们所说的“形而上学”。与其他知识相比,理论知识更受重视,与理论知识中的物理学和数学相比神学更受重视。不过,他又用条件句把话说得较为灵活如若在自然组成的物体之外没有别的实体,物理学就会是第一知识;如若存在着不动的实体,第一知识应属于第一哲学。
实践知识和创制知识的区别主要在本原不同,虽然两者的运动本原或根源都在自身,即实践者和创制者,但实践者靠意志或意图创制者靠理智、技术和能力,实践知识是“行”的知识,按照行为范围的大小不同,又可分为三门,即个人之行为伦理学;家庭之行为家政学;国家社会之行为政治学。无论哪种行”,都以善或至善为目的,以适度或中道为原则。在讨论实践知识和创制知识(主要有修辞学和论诗)的过程中,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不少思想深刻的见解,对西方伦理学、政治学和文艺学产生了很大影响。限于篇幅,我们从略。
在亚里士多德的科学分类中并没有逻辑学的地位,因为在他看来,逻辑学只是一种普遍适用于一切科学知识的工具(这也正是后人将他关于逻辑学的论文汇编称为《工具论》的原因),不过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包括古代哲学的逻辑思想)所研究的并非仅仅是主观的思维规则,它们也是适用于所有学科乃至自然万物的客观法则。
本原——原因论
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是以自然哲学为基础,从对本原和原因的讨论开始的。这方面的思想主要集中在《物理学》中《形而上学》也有所论及。既然我们的事业是为了获知,而获知就是要认识事物的是什么和为什么,所以首要的工作就是确定本原和原因的问题,即事物的本原和原因是什么以及有哪些。
(一)本原和原因
所谓本原(arkhe),指事物“存在、生成和认识由之开始之点”。由于事物的生成不能无中生有,因而总有某物作为基础存在着,从它生出生成之物,所以这个基础应是本原,亚里士多德亦称之为“载体”(hupokeimenon,直译为“躺在下面的东西”)。载体只是生成的基础,不是生成的东西。生成物之所以为生成物,它之所以是此物而不是彼物,关键在其形式。可见,形式亦应是本原。“因此很明显,如果由于自然而存在的事物都有自己的原因和本原,并且每一自然物从一开始就不是由于偶然而是由于本性自身而存在和生成的,那么,万事万物就都是由于载体和形式而生成的。”如此说来,事物的本原应是两个,一为载体,一为形式。但是,形式有一个具有和短缺的对立问题,短缺就是不具有形式或具有另一种形式。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本原也可以说是三个,即载体、形式和短缺。
原因比本原复杂得多。亚里士多德所谓的“原因”(aitia),意指一切事物存在和生成的全部根据和条件,他详细区分了各种不同的原因。概括地讲,从纵的方而看,原因可分为本因、偶因和自发因三类;从横的方面看,可分为先因和后因、普遍因和特殊因、固有因和偶有因、实现因和潜能因、远因和近因五种。他还把特殊因和偶然因取出来,加上它们的属,组合成六种用法,用以说明原因的复杂多样性:特殊因(如雕塑家)、特殊因的属(如艺术家)、偶然因(如玻吕克莱托)、偶然因的属(如人)、特殊因加偶然因(如雕塑家玻吕克莱托)、特殊因的属加偶然因的属(如艺术家的人)。这六种用法都或者是潜能的或者是实现的, 因此可以进一步分为十二种。
在亚里士多德的原因论系统中,他论述最多也是最重要的是四因说和潜能与实现说。
(二)四因说
亚里士多德概括总结了以往哲学家们关于原因的思想,认为任何事物的生成和存在都有四种缺一不可的根本原因,即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所为因。
所谓“质料”(hule),指“是所从出的东西”,即事物由之生成并继续存留于其中的东西,如雕像的青铜、酒杯的白银以及诸如此类东西的属。无论是具体的可感物还是抽象物,都由质料构成,如音节离不开字母,圆离不开弧,生命离不开躯体。正因为质料在事物的存在和生成中起着基础的作用,所以它是“载体”的首要含义。
所谓“形式”,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内在形式,即eidos,它是事物的“是其所是”或“是所是的什么”(to ti en einai),也就是事物之所以为该事物的本质,如雕像之为雕像,不在青铜,而在雕像的本质。这种形式,与柏拉图的理念(idea或eidos)同词源,是亚里士多德哲学中“形式”一词的主要含义和基本用法。二是指外在形式,即形状(morphe),是事物表现于外的那个样子。一般说来,内形式总要通过外形状表现出来,所以,形状也是事物的根本原因。
所谓“动力因”,即动变的本原,指让事物得以开始运动的那个初始的东西,如策划者是行为的原因,父亲是孩子的原因等。动力因之所以是根本原因之一,在于任何事物都有动静,离开了动因,就没有事物的存在和生成,动因与事物的关系因事物 自身类别的不同而不同。亚里士多德把事物分为两大类,即由于自然而存在的事物,和由于技术而存在的事物。前一类包括动物及其部分、植物、单纯物(指水、火、土、气等元素)。后一类范围很广,包括一切技艺产品。区分两类事物的依据,就是看它的动力因在内部还是在外部,“因为所有由于自然而存在的事物,显然都在自身中有一个运动和静止的开端”但是由于技术而存在的床榻、罩袍之类,却没有这样的内部动静开端,它们的动因在外面,即技术者那里,“尽管如果它们偶然地是由石头或土或这两者的混合构成,也会从这些构成材料中得到这种内在的变化本原”。
所谓“所为因',原文的规范表述是to hou heneka einai,直译为“所为了的那东西”,中文常从英译而意译为“目的因”。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任何事物的存在和生成,都不是无缘无故的,总是有所为,即总有一定的目标或目的,例如健康是散步的所为因,即目的。由于技术而存在的事物,其所为因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任何一个人都是为了实现他的意图才运用技术创制出某种东西。由于自然而存在的事物其实也是有所为的,只不过不如技术产品那样明显罢了。植物的根向土下钻是为了吸取水分和养料,叶子向上伸是为了接受阳光;动物的门齿锋利是为了适宜撕扯,臼齿宽厚是为了适宜咀嚼。同样,燕子垒巢、蜘蛛结网也是有所为的。无沦自然物还是技术物,都要追求“好”(agathos,它的中性名词to agathon即是“善”)的结果。区别只在于:技术物的所为是通过人的意识支配、理性选择并借助于物的中介来实现人自身的目的;自然物的所为则完全是自然而然的,没有谋划不加思虑地进行,表现为自然整体各部分的自发和谐运动,从而呈现出井然有序的面貌。
原因虽然有四种,但是“后三种原因在多数情况下都可以合而为一。因为所是的那个东西和所为的那个东西是同一个东西,而运动的最初本原又和这两者同类”。事物所是的东西是形式,所为的东西亦是形式(因为形式即是其所是,只有获得了形式才算达到了目的),使事物运动的真正动力还是形式(如房屋建筑的动力是建筑师,而建筑师之能建筑的原因在于他有建筑技术),所以,这三种原因合而为一后可以统称为形式因而与质料因相对应。这样,四因就变成了二因。三因合一是亚里士多德的一个重要观点,它不仅突出了形式的地位和作用,也为第一哲学讨论实体的问题奠定了基础。
质料和形式作为事物的两个根本原因,在同一事物中是彼此对立不能转化的,质料就是质料,形式就是形式。但是超出这个范围,相对于不同事物而言,它们又是相对的、可以转化的了。例如砖瓦对于房屋是质料,对于泥土则是形式。可见,高一层次的东西是形式,低一层次的则是质料,整个链条就是从质料到形式不断发展的系列。这个系列,也是潜能向实现转化的过程。
(三)潜能与实现
潜能和实现是亚里士多德哲学中的一对重要范畴,他不仅用这对范畴来阐释质料与形式的关系,而且用以规定运动的本质,建构实体学说,解释实体与可感现象的关系。
“潜能”(dunamis)也可译为“潜在”,它的词源含义是“能”,即能力、力量。用于哲学中,潜能指事物的这样一种存在状态:具有能够实现其本质和目的的潜在力量,但还没有实现出来,而要实现出来,靠其自身又是无能为力的。所以,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第五卷中反复说明的“潜能”的定义是:“最原始意义上潜能的主要规定是在他物中或作为自身中的他物的变化的本原”。它是变化的一种本原,但是这本原不在被运动物中,而在他物之中,即使在某种情况下在自身中,也是作为自身中的他物。他举了两个例子来说明:建房能力不在房中而在建筑者中;一位医生病了,他有为自己治病的能力,但这种能力不是作为病人而是作为医生才存在的,所以尽管在自身中,却是作为他物。
“实现”Kenegea,通常译为“现实”,它是个合成词,直译为“在活动中”)是与潜能相对而言的另一种事物存在状态,即存在着的事物自身或获得了自己本质的事物。与它关系密切的另一个概念是“现实'(entelekheia,亦是合成词,直译为“在目的中”,通常意译为“完全现实性,或音译为“隐德来希”)。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这两个概念都对应于潜能,因而他有时混用(多数场合下用的是energeia)。但严格讲来,二者是有区别的:“实现”重在活动的过程,“现实”则重在完成的结果。
质料与形式的关系亦即潜能与实现的关系。质料以潜能状态存在着,形式则是实现。质料一旦获得了自己的形式,它就实现出来,成了现实的存在。所以,二者的关系是相对的,可以转化的。
亚里士多德用他的三本原说和四因论,把他以前的希腊哲学史批判性地统一起来了。一方面,他批判了以德谟克利特为代表的自然哲学家,认为他们只重质料而忽略形式,不仅不能说明事物存在和生成的根据或原因,也不能得到对事物的正确认识,因为事物的本质是形式而不是质料。另一方面,他更为系统而深刻地批判了柏拉图的理念论,认为理念论的根本错误在于把理念和事物相分离,形式和质料相脱离,否定了质料的作用和个别事物的实在性。事实上,无论形式还是质料,都不能单独成为事物生成和存在的条件和原因,只有它们结合在一起才能构成事物。